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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ypig 於 30-7-2014 10:31 編輯
兩樣手值得注意.
1 隱瞞借貸資料確有機會入監.大家千祈唔好咁做.
2 控方指被告涉及的同類借款共230萬元,牽涉最少九間公司,但部份公司不肯提供資料
部份財務公司點解唔提供資料? 我直接想到有幾個可能:
A 一提供左,就要入 BAD DEBTS,佢地想拖一下.
B 反正條友都衰左,放佢一馬.自己唔駛煩
C 條友一直找緊數.財務D 數都無報上去破署. 如果一提供,條數肯定無.下期都無得收.
D 部份財務身有屎,可能收取 法例不容的 手續費.佢地都唔願意協助調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730/18816161
警員向財務機構借貸時涉隱瞞借貸資料,令兩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貸款逾33萬元。他被控兩項詐騙罪,昨不認罪。裁判官提出增加保釋金,但辯方指育有三名子女的被告已破產,下周一才出最後一期糧,銀包只剩900元現金。裁判官終將擔保金由2,000元增至1萬元,但准他下月4日前繳交。
正停職的被告梁漢文(39歲)被控於前年5月分別詐騙花旗銀行和永亨財務。控方指被告涉及的同類借款共230萬元,牽涉最少九間公司,但部份公司不肯提供資料。被告曾向上述兩公司承認有向其他機構申請貸款,稱正比較每間的利息高低。案件押後至9月8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356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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