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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非法領強積金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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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5-4-2014 15:00: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報訊】一名僱員分別在○七年及去年七月以永久離港為由,向兩間強積金受託人申請提取強積金,經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調查,發現他曾向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該名僱員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廿一天,是首宗因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被判監的個案。


積金局發言人指,調查發現被告曾向受託人訛稱之前從沒有以永久離港為由而提取強積金。據規定,計劃成員只能基於永久離港理由申請提取強積金一次,若其後返港再參與計劃,亦不能再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而向積金局或受託人作虛假聲明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425/00176_033.html

各位冇必須就唔好攞mpf 咯,頂唔順就早啲去申破




2#
發表於 25-4-2014 23:00:05 | 只看該作者
  一早叫D師兄唔好攪呢D去還債  
3#
發表於 25-4-2014 23:47:03 | 只看該作者
D MPF 留番退休先用喇...
4#
 樓主| 發表於 27-4-2014 00:39:30 | 只看該作者
smallcat 發表於 25-4-2014 23:00
一早叫D師兄唔好攪呢D去還債

今次判21日,如果再多會判重啲
5#
發表於 27-4-2014 02:28:08 | 只看該作者
dopod123 發表於 27-4-2014 00:39
今次判21日,如果再多會判重啲

  mpf 其實係唔應該掂, 雖然好多人唔鐘意mpf  (呢樣係正常, 因為收費貴, 投資差, 但焗你唔用一小筆錢, 退休時點都好過無 )

對我來講無所謂, 因為我其實用好少錢已經夠生活
6#
發表於 27-4-2014 17:10:30 | 只看該作者
一名僱員分別在○七年及去年七月以永久離港為由,

好人好姐點會被捉?事主衰係 不清楚條文上. 佢想拎第2次老強,去申請.
NO WAY!!!
人地有RECORD
7#
發表於 27-4-2014 17:43:42 | 只看該作者
此案例和老破沒有任何關係, 理論上老強和老破是沒有關係,
除非破產者在破產期內申請, 又或在破產期內已達領取年齡, 取得來的老強就需要還債.

至於新聞的當事人分明是想拿回自己的老強, 可是用了非法手段.
如果真的是永久離港領老破, 也只能可以申領一次, 當再回流香港, 第二次或以後的老強要等到指定年齡才可以領回.
而新聞的當事人, 曾向受託人訛稱之前從沒有以永久離港為由而提取強積金, 那麼他無論是真定假都已經有罪證被定罪.
1) 是真的, 即是第一次以非法手段領取第一次的老強.
2) 是假的, 即是以非法手段要領取第二次的老強.
所以無論他說的是真是假, 根本就斷正了........, 被抓是一定的,
事實上香港有多少人是以到大陸/澳門生活而領取了第一次之老強,
當他們再次供老強時, 只要不申領, 政府也很難去入他們的罪, 因為只要有回鄉證和宣誓文件就可以申請了,
所以有部份人會用此漏洞來提取第一次的老強.
這和真正在國外的人申領不一樣, 國外的移民需要當地法律證明和國外的居留證或護照才可以申請一次.
8#
發表於 27-4-2014 21:21:5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uperlemon911 於 27-4-2014 21:23 編輯

講左mpf終身只可提取一次,禁都博,真係……
9#
發表於 27-4-2014 21:53:29 | 只看該作者
superlemon911 發表於 27-4-2014 21:21
講左mpf終身只可提取一次,禁都博,真係……

  D人腦生野, 強積金拿得, 證明好唔掂, 反正唔擔拿來做乜?  有病

有無罪呢樣係另一問題, 問題係  D人腦生野, 真係無錢到咁?
10#
發表於 28-4-2014 11:37:36 | 只看該作者
攞番自己啲血汗錢都話行騙犯法,黐膠花,跟本上當初係唔俾唔佢過到立法先啱
11#
發表於 28-4-2014 11:40:14 | 只看該作者
smallcat 發表於 25-4-2014 23:00
一早叫D師兄唔好攪呢D去還債

唔關事,呢位事主都係提取兩次先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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