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喺今年既四月中已經解左破, 當時我喺呢到問過d ching如果我剛剛解破,莫講話無法庭張解破令,我到宜家都無問外判拎張不反對通知書,申請提早拎返MPF供款會唔會比外判食左我筆錢。因為雖然我解左破,但我重欠外判幾千蚊,而嗰幾千蚊係我傾生活費前應還既欠款,佢地當然要我還埋嗰幾千蚊先肯比張不反對通知書過我,不過我最後都無還比佢地。
大約喺五月頭,我用永久離港既原因申請拎返MPF戶口d錢出黎,過程都唔複雜,只係因為我已經離開左香港,所以要去當地既律師行做宣誓比少少錢,郵寄返張applicationform同埋我既ID 同Visa比AIA, 成個過程大約一個月,最初都幾担心外判會唔會玩野,又担心MPF嗰邊唔當我個spousevisa係永久離港既一種 (因為個spouse visa有expirydate), 不過到最後票已平安到手!所以喺到要多謝一下之前有比過意見既各位ching!!!
而我都唔打算問外判拎張不反對通知書lu, 因為對我來講, 我都唔喺香港生活,雖然外判話我一定要拎張通知書再申請埋解破令,咁程序上先叫完成解破。不過我知佢係老點我囉,佢只係想我還埋嗰幾千蚊比佢,所以如果佢唔再煩我,我都唔打算煩佢地啦,以後各行各路,永不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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