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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BY CASE. 據樓主講佢屋企無自置物業,無工作,無 SAVING(SAY 幾萬)
上到 COURT 真係未驚過. 好多人唔明,誤以為 外判/主任 佔上風.真係麻煩大家睇下報紙,睇下 COURT CASE.梅媽固然係極品,但判決絕唔係一面倒 外判 SURE WIN.
ALEX 兄你應該明白,我都係用番你個水底泥 理論. 當大家低無可低, Opportunity Cost 已經佔好大優勢.
假設樓主輸,就係維持原判.
贏則可以維持生活費.
至於成本,對方成本更大 .
樓主唯一驚得罪外判要加刑.但事實上,加唔加唔係外判話事,外判又要上多次庭.
如果樓主係阿B,咁可能真係玩上庭.因為阿B 人工高.但樓主唔係...
其實呢版起碼有兩個版友唔同意要玩大佢.
一個係 KUKO, 結果係 主任唔 LIKE,但唔講加又唔減.更加唔上庭.來一個不了了之.
另一個版友,結果係外判POSTPONE 追收生活費.直到佢有油水先再見真章.
呢D 外判,以會計C樓為主.心態就係 算到盡.所以唔會輕易同你上庭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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