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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破署試驗「直接外判」計劃,由攞開戶信,收文件,傾生活費,收年結,及4年內的監察事務完全外判比委託人。
係頒令前,準破產人會收到破署主任發出的信,內容就係講述破署已委託外判的公司處理所有事。
你再唔係搵破署主任,佢名為你既委託人,但係,成個過程未必會即日辦妥,可能尚在試驗階段,目前直接外判的尚算少數。
以下是ahyiu在she.com對直接外判的感受:
其實直接外判係咪其中一個最好既結果黎呢?
我覺得好難回答:
好處是: 好似比別人快些傾妥生活費. 因為就如一條龍服務般, 交文件; 取開戶信; 傾生活費等都係佢地跟, 可以在1-2月內完成.
壞處是: 唔係破產主任跟, 一般來說大部份主任的態度會比外判的態度較為友善, 同時主任所批的生活費會較為寬鬆和合理, 外判多數較苛刻的.
當然凡事有例外的, 看各人的運數. by ahyiu, she.com, Nov 8, 2008
如大家想對直接外判有更多的了解,可留意bjerry, lovelyfairy及kyuya既個案。
至於破署是否想將以後的cases全部直接外判,便要拭目以待了!
[ 本帖最後由 enjoylife 於 2008-11-20 13:5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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