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2319|回復: 8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生活费未傾,真煩惱,救意見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12-2013 00:41: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呢兩個月出糧都二萬四左右
月尾先上庭,但呢兩期糧都會用晒
十月尾果期用黎搞破產加律師
十一月呢期,個人醫療用左四千
好驚用突晒到時批唔到咁多,無錢嘔出黎
只是供養父母,未婚
請問師兄们有無參加數大概批幾多生活费左右呀?正常一家三口計數,只供養父母
9#
發表於 4-12-2013 15:44:41 | 只看該作者
殺手同我講返大陸澳門兩三日果 d 可以唔駛通知佢地....

不過法例上離境就要事前通知
8#
發表於 3-12-2013 13:42:02 | 只看該作者
jackwong 發表於 3-12-2013 13:35
好唔該晒
咁頒令前離境返大陸需要向任何人申報嗎?
有沒有限制?

頒令前離境返大陸想同人申報都無人負責喇.

頒令後先需要的.
7#
 樓主| 發表於 3-12-2013 13:35:39 | 只看該作者
好唔該晒
咁頒令前離境返大陸需要向任何人申報嗎?
有沒有限制?
6#
發表於 3-12-2013 11:32:43 | 只看該作者
總之還錢一定係由頒今後開始計... 是否需要還錢由破署/外判決定... 要還的話... 佢地一定會搵你傾...
5#
 樓主| 發表於 2-12-2013 17:10:57 | 只看該作者
真的嗎?
即是話我十一月份糧用晒都可以唔使還?
十一月$24000人工
生活費一定批唔到咁多啦

係咪即係頒令後,傾生活費前,先要還返?
同埋一月出花幾二萬,係咪一定上繳晒?
4#
發表於 2-12-2013 15:42:53 | 只看該作者
頒令後先開始計

頒令前d錢... 除非你有大額金錢唔知用左去邊... 又解釋唔到... 佢地會懷疑你資金轉移先會要你解釋... 否則唔會理你d錢用左去邊...
3#
 樓主| 發表於 2-12-2013 14:03:10 | 只看該作者
我個律師話要預留錢出黎,因為會追翻的
2#
發表於 2-12-2013 02:40:01 | 只看該作者
邊個話頒令前既糧要拿出黎?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破產聯盟

free web stats

GMT+8, 24-9-2024 06:18 , Processed in 0.06151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ٻظ� 返回頂部 �����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