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又唔係勁
開頭申請破產, 月入9000. 一年後揾到份工有15000, 計過數点都係要還. 米申請IVA, 同埋覺得, 欠債還錢, 係應該, 自己買一個教訓, 好過淨係等4年. 最後每月還7610, 還左4年半. 清曬條數.
但係衣家申請乜, bank 都係rejected.
所以覺得 "還左的錢是白還"
小弟早前在這查詢過有關如何去攞 "解除破產證明書",手續須要有點煩瑣,不過好在在攞之前得到幾位師兄講解,小弟先多謝一下 admin,gpo4074 (John Chung)及 samtsang 大哥。 特別係 gpo4074 (John Chung) 大哥 介紹呢條 link 非常有用
http://www.oro.gov.hk/cgi-bin/oro/search_c.cgi
小弟剛去辦理完 "解除破產證明書" 手續,現小弟可以根據以上幾位大哥提供資料再整理一下步驟,這樣就詳細一點說明,手續如下:
1.) 如果你剛過了 破產解凍期已有一星期後 或最好一個月,可先在以上網站內輸入你檔案號碼 及破產令日期,然後找出最新跟進 case 官員,再聯絡他(她)有關欲取解除破產證明書事宜。 當有關人員核實你的資料後會再約你一星期後某時到金鐘破案管理處拿信時,你最好早15分鐘前到。
2.) 一定要親身上去破產處,並最好帶備自己身份証副本,當知道在幾樓後(假設12/F),在出電梯後會見到一邊門好似有個 counter 位,位外牆身有個分機電話,旁邊有個 Tel List,就按這個 list 找你要找的人,說你的名字 及已說明已約好時間來拿文件等。
3.) 官員出來後會比一張 form 你填,只是填一些個人資料及 你嘅破產檔案號等(最好記低自己個檔案號)。 填好交回該官員後他就會給你一封有個 chop 嘅信。
4.) 即時拿這封信到乘電梯到地下,再轉乘扶手電梯落一層,就過對面果座高等法院嘅 LG1/F (即 G/F 落多一層)。
5.) 出電梯後,轉左手面,因高院電梯只有一邊方向,所以一定是左面,進入後會見到一條長走廊,你進去的位置剛好是長走廊的 2/3,就選最長方向行,亦都係左面。
一直行到盡,會見到有個大房,房號係 105,門口寫有什麼 "無律師答辨.... "。
6.) 進入房後,左面有部不顯眼嘅機,按制取飛(取輪侯號碼),取了飛仔後(如果人多可能等叫號),在門口的右面有個窗口,就把飛仔連同你果封信一起比果位職員並告知何事,他便會又給你一份文件要填 (其中一張係日後你的取証受權書),不過都係填些個人資料及 破產檔案號等,遞交之後他會核對你嘅資料,然後會叫你去申請宣誓 並 叫你影印你剛才填的文件、你個人身份証 及 從破產處攞來的信。 (不過我覺都暫時唔使影住,等埋下一個步驟先!)
7.) 然後,出番電梯位置的右邊 (但在走出這個 105 房後,旁邊亦有條 sort cut,不過最好走返原路),即剛才入長廊的對面,進入後會見到有個地方可以比人寫野,睇書,有印影機等等.. 嘅地方,再走多幾步,會見到有一排窗口位由3~7、跟住8~9 號等,再行過8~9號窗後,會見到有間房(房號 159)。 呢個房其實係兩個前後細房組成,你就先去最接近 8~9 號窗果個房,即係順序的第一間房(或面對著的左面),然後把你剛才在105 房的*文件,交給那個小房內的職員核對,之後她會問你有冇信教?信乜教?對好後她會把你從105房交來的文件連同你的身份証副本打個印仔。
*註:文件有105房給你填的一張,破產處的信一封,你準備好的身份証副本等共三張文件。
8.) 之後,出番第一個細房後再走前三步,有間同樣大小格局的房 (或面對著的右面),那就是宣誓房。 坐低後,職員又會核對你個人資料,然後佢會即刻指下就在你前面抬面有幾張不同文字的宣誓詞,多數指你中文果份(除非你係外國人),總共四句,然後照讀,跟住起身走人!
這時,我覺得你可以把已打好印仔的文件(即105房的文件 及連同破產處的信共兩張紙,取証受權書唔使影,果張比你攞走) 攞去剛才入門口果度影印,八達通可用。
9.) 然後在剛進入時的一排窗的地方(由3~7號窗)排隊交回這些文件 (有105房給你填的一張,破產處的信一封,你準備好的身份証副本等共三張文件)。
他們會同你講,自己數三星期之後再到 115 房取回正式的 "解除破產證明書"。
115 房即係行出宣誓房(159房)同一條走廊向前行到盡便是!
- 以上由 2、6、7 每個過程都須要出示身份証,整個過程我用了45分鐘。
首季破產達4600宗 部份富人欠債逾億
金融海嘯的後遺症進一步浮現,富豪亦不能幸免。
今年首季,破產申請累積已達四千六百多宗,較去年同期上升逾一倍。上月個人破產申請更急增兩成四,創五年新高,有近一千九百宗,是自○三年八月以來單月的最多的申請。有律師表示,有個案的欠債高達逾億元。
據破產管理署資料顯示,三月份個人破產申請達一千八百七十二宗,較前月多三百七十多宗,升兩成四。而該署發出的破產令亦有一千七百多宗,較前月微升百分之一。
有專門負責處理破產個案的律師透露,近期申請破產人士,不乏一些富有人士或廠商。他們因投資失利及周轉不靈而破產,部份個案的債權人多達二至三十個,欠債額高達數千萬,甚至逾億元。 另外,亦有酒樓因容許熟客以「月結」形式付款,當客人申請破產後,令酒樓亦被拖欠近四萬元,成了債權人。
經濟師范婉兒亦預期,本港經濟要較長時間才能有較好的復甦,不排除本港未來破產申請的情況,將較○三年沙士期間更嚴重。
律師梁永鏗指現時一般申請破產的費用最低約為一萬四千元,債務重組則約三萬元。但他建議市民不要輕言申請破產,應先嘗試作債務重組。因若有還款能力而申請破產,破產令提早完結時,破產管理署會收取相等於總欠債額百分之二十五的費用,令總花費比進行債務重組更高,最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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