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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策略上唔係玩盡.而係正常手法:
1 對方最後殺招,係等你 臨解破之前,就話你 尚欠 生活費若干..你又話沒有同意.
再拎去法庭等法官裁決,咁 就 可能延遲 解破期.
就算佢係虛張聲勢.你都有心理負擔
2 宜家大到佢盡.最好有埋錄音.假設:
A 佢宜家唔去法庭.到時一大你,你話就好呀!! 15年10月28日我已經叫你地去法庭,你地拖到我臨解破先去.
上到庭,我除左同法官投訴,仲一定去破署度投訴.我有錄音做證據.
B 佢宜家真係去法庭.即代表你點都避唔到.反正都要去,就早好過遲.
好多人以和為貴,我完全同意.但對方已經郁了手.你呢間外判,可以炒係6粒(以足球講),佢入5粒唔收手.
宜家過左去.下次有機會,記得錄音.同埋今後 要步步為營.照睇佢地收唔到佢地想要的,唔係太心息.
GOOD L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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