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破產保單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cutele    時間: 30-8-2016 13:43
標題: 破產保單問題
剛入紙伸請破產,排期10月初上庭,現持有兩張保單合共有4萬幾現金,中介叫我cut單取錢,保險經紀叫我將單轉持有人,究竟聽邊個講好?
作者: Bencsc    時間: 30-8-2016 14:48
我會選擇轉比其他人,或其他選擇,總之不聽中介的建議
作者: cutele    時間: 30-8-2016 14:54
剛才上網睇,幾篇文章都話破產前后轉保單持有人都是非法轉移,有機會取消保單,而家唔知點算好……
作者: bill0828    時間: 30-8-2016 15:02
中介收你多少費用?轉保單持有人就可以,爬下舊文有法律依據的。
作者: Maurice    時間: 30-8-2016 15:09
其實兩樣都唔可以, 我當年在破產前11個月把一份保險轉了給其他人, 最後查到要解析同埋所有有現金價值的都要上繳。如果你無充分理由,甚至會被起訴。
作者: bill0828    時間: 30-8-2016 15:42
根據香港條例第182章《已婚者地位條例」》第13條(為配偶或子女利益購買保險),如果人壽保單或儲蓄壽險保單嘅受益人係配偶或子女,破產者係有權繼續持有保單,唔使取消,但就要揾其他人負責繳交保費。受益人係父母就唔可以。
http://www.hkiva.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413
作者: bill0828    時間: 30-8-2016 15:44
http://www.hkiva.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413
根據香港條例第182章《已婚者地位條例」》第13條(為配偶或子女利益購買保險),如果人壽保單或儲蓄壽險保單嘅受益人係配偶或子女,破產者係有權繼續持有保單,唔使取消,但就要揾其他人負責繳交保費。受益人係父母就唔可以。
作者: yeoui    時間: 30-8-2016 16:20
入左紙無得轉,無得取消;取消左都要上繳
作者: bill0828    時間: 30-8-2016 16:31
受益人和你什麼關係?有一些符合條件的可以保留。
如果人壽保單或儲蓄壽險保單嘅受益人係配偶或子女,破產者係有權繼續持有保單,唔使取消,但就要揾其他人負責繳交保費。受益人係父母就唔可以。
這是舊文我轉鏈接發不上來,提示要審查!!!!
作者: paco35    時間: 30-8-2016 22:19
律師話危疾,住院入息都唔得!冇現金價值喎,轉保單持有人唔知得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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