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破產程序 [打印本頁]

作者: anson123456    時間: 27-8-2016 16:33
標題: 破產程序
請求各位解答
假設我黎緊過兩日上律師樓比哂文件,咁係簽d咩,同埋我一星期後就離開香港,可唔可以架,然後之後又要幾時見破產官?
作者: anson123456    時間: 28-8-2016 12:59
同埋想問各位我應唔應該等出埋糧先上律師樓簽,上左律師樓簽文件月頭d糧仲攞唔攞得去用?
作者: flypig    時間: 29-8-2016 00:34
可以。
由食生菜 到頒令,約係6星期+3/5/7日不等。
頒令後再約主任見面。咁有快有慢。你要問主任先知。
作者: happy2000king    時間: 29-8-2016 15:38
唔好意思樓主,点解你的問題咁似之前一位C hing 問的問題, 有係攪老破之后有話離開香港,到頭來原來係另有目的! 如有得罪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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