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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破咗產可唔可做遺產執行人? [打印本頁]

作者: kachun    時間: 1-6-2016 13:20
標題: 請問破咗產可唔可做遺產執行人?
請問破咗產可唔可做遺產執行人?
作者: KHTong律師行    時間: 1-6-2016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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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WB    時間: 1-6-2016 18:56
C HING, 你既所謂 "遺產執行人" 係咩意思??  係咪指..去辨理做 "遺產受托人" 呢??  如果係的話, 你要去問番你負責你既外判/ 主任, 佢地話會由佢地破處既律師決定批唔批 (肯定), 因為, 我上年都發生左咁既事, 最終..佢地批准我做 "遺產受托人", 所以, 可以由我自己去全權處理, 咁..當然, 領取遺產後必須上報及由破處全收 (但可以去申請取回殮葬費用)!!  
作者: EWB    時間: 1-6-2016 19:14
當時, 我問過我既律師, 佢話如果我係遺產受托人, 但我又唔去領取或等完結4年後才去領取的話, 佢話係犯法..律師話算係 "知情不報" (明知當時自己會有錢都唔報)!!  律師話除非唔好比破處發現, 就算4年後才領取, 但被破處發現..一樣會被追討番和全收!!  除非, 學 Alex C HING 之前有個貼話, 用其他人身份領取, 或預先安排轉遺產人, 咁等你完成4年後再慢慢比其他親人比番你!!
作者: kachun    時間: 1-6-2016 19:38
問過了,律師話最好有機會關於錢都唔好掂。
作者: EWB    時間: 1-6-2016 19:41
kachun 發表於 1-6-2016 19:38
問過了,律師話最好有機會關於錢都唔好掂。

其實係...但坦白咁講, 睇下個D 錢多唔多? 如果 cover 到你既欠債都冇問題, 反正都係冇...反正都要益政府, 所以...睇下個d 唔想要既錢 (遺產) 幫唔幫到你提早解破姐!!
作者: Alex2233    時間: 1-6-2016 22:30
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1-6-2016 22:34 編輯

樓主係有親屬已經過身
定係,
預計親屬將會病逝?

如果係後者
根本唔洗諗咁多,改遺囑就可,若無信任人選
則令到佢'有遺產'變'無遺產'亦可




作者: EWB    時間: 1-6-2016 23:14
Alex2233 發表於 1-6-2016 22:30
樓主係有親屬已經過身
定係,
預計親屬將會病逝?

C HING 講得好岩, 如將會發生就改遺產承受人, 最好 (如有親人可信任)

但 C HING, 咁如果由有變冇..咁個D 遺產咁咪更加永遠冇著落??  既然係咪都冇, 點解唔睇下個D 遺產有冇足夠金額求求自己提早反身呢???  
作者: Alex2233    時間: 1-6-2016 23:17
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1-6-2016 23:23 編輯

你唔理解何為'有變無'

兌現完既資產唔會消失,只係轉移左去某個地方,
可以好偉大咁樣用匿名身分捐左去宣明會,
但鑑於病者已故,亦冇人知筆錢去左邊

作者: EWB    時間: 1-6-2016 23:25
Alex2233 發表於 1-6-2016 23:17
你唔理解何為'有變無'

兌現完既資產唔會消失,只係轉移左去某個地方,

但如果唔係少量現金的話, 所有野都要入紙申請出票嘛!!      
作者: Alex2233    時間: 1-6-2016 23:30
唔明你乜意思,咩入紙出票
病者自己財產佢想點郁都得(除非簽左定期/mpf性質資產,物業性質會麻煩d)
人地正常人一個
想一炮拎幾多現金都得
一次買十隻撈又得,邊有話瀕死人士唔郁得資產?

作者: EWB    時間: 1-6-2016 23:35
Alex2233 發表於 1-6-2016 23:30
唔明你乜意思,咩入紙出票
病者自己財產佢想點郁都得(除非簽左定期/mpf性質資產,物業性質會麻煩d)
人地 ...

C HING, 你講得岩..如果預先知會有事就係, 但如果係突發個D 就..真係冇計了~  
作者: Alex2233    時間: 1-6-2016 23:38
EWB 發表於 1-6-2016 23:35
C HING, 你講得岩..如果預先知會有事就係, 但如果係突發個D 就..真係冇計了~   ...

突發亦可以在你頒破產令時預備定遺囑

非突發直頭任你做
作者: EWB    時間: 1-6-2016 23:43
Alex2233 發表於 1-6-2016 23:38
突發亦可以在你頒破產令時預備定遺囑

非突發直頭任你做

係..所以, 我就冇得選, 係..突發既遺產!!  唉...
作者: KHTong律師行    時間: 2-6-2016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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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an1alan    時間: 2-6-2016 12:31
我都建議唔好做遺產受托人.掂少啲錢會好些

如果你有兄弟姊妹就叫佢地做受托人...但唔知叫佢地唔分返俾你得唔得...因為一分得俾你, 你都係同先人一樣收唔到.
作者: Alex2233    時間: 2-6-2016 15:05
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2-6-2016 15:22 編輯
alan1alan 發表於 2-6-2016 12:31
我都建議唔好做遺產受托人.掂少啲錢會好些

如果你有兄弟姊妹就叫佢地做受托人...但唔知叫佢地唔分返俾你得 ...

就算有兄弟姊妹亦要立定遺囑,
遺產權益要更改:100%由''沒有破產令跟身的親屬''繼承

若生前無立遺囑,法例會按預訂比例分配(不同組合家庭有不同計法)

一般情況有配偶有子女,冇記錯配偶佔最大權益,
即係舊餅放左係到:配偶會先拎50萬同所有非土地實產,
餘額會再分做一半,一半仍然由配偶接手,另一半再平均分子女
(換言之遺產越少,配偶法律上接受的遺產就越tend to 100%

即係:如50萬樓下,就全權配偶
100萬就會有50+25配偶,最後25萬除開子嗣數目(如果假設雙亡的情況,到時就全由子嗣接手平分了)

如果冇立遺囑,就會咁自動分配
唔可以話:我唔想接手,讓比其他兄弟拎!
呢筆錢已經屬於左你,你讓比人即係故意轉移
唯一方法就係叫所有親屬改遺囑,破產者不作任何遺產受益人

當然實際情況睇你親屬有幾多資產,破產家庭窮到燶有什麼出奇,皆因立咁多遺囑都要律師費













作者: KHTong律師行    時間: 2-6-2016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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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x2233    時間: 2-6-2016 20:30
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2-6-2016 20:31 編輯
KHTong律師行 發表於 2-6-2016 18:19
其實要小心講多錯多,段落最好簡短中題。

破產人未過5年真係吾好做任何遺產執行人,就算別人執行左自己 ...

沒立遺囑下''自動當選''成為其中一名繼承人,咁理應交出,轉手讓給人亦犯左規

但若果係先人自行改遺囑,決定一蚊都唔分比''敗家仔'',應該無問題吧?!
個人只係prefer後者做法,前者就唯有乖乖交出

作者: alan1alan    時間: 3-6-2016 09:29
Alex2233 發表於 2-6-2016 20:30
沒立遺囑下''自動當選''成為其中一名繼承人,咁理應交出,轉手讓給人亦犯左規

但若果係先人自行改遺囑, ...

如果受理人申領遺產入紙時冇寫破產人為其中之一的合法遺產者, 咁又會點?


作者: KHTong律師行    時間: 3-6-201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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