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債權人如加埋親人及朋友(真係有借錢), 有冇影響? [打印本頁]

作者: heart    時間: 20-10-2015 01:06
標題: 債權人如加埋親人及朋友(真係有借錢), 有冇影響?
如題。

佢地(作為債權人) 會唔會收到破管署嘅信?


作者: samuel8892000    時間: 20-10-2015 01:55
一定會
作者: Alex2233    時間: 20-10-2015 02:30
你填埋上去,破署通知佢都好正常,佢係債權人之一


反而我想問

你填既目的係乜

想佢地第時可以分番還款?
作者: 301    時間: 20-10-2015 07:10
又會,  又唔會.

如果4年期內有供款的,
主任在最後一年前就會去信所有曾列表之債權人自我申報.
當然,
破期內老破從無上繳過,
就無信俾任何債權人咯.





作者: cc4321    時間: 20-10-2015 08:02
原則上會知,如果你唔想佢地知咁填黎做咩
作者: orewa_j    時間: 20-10-2015 21:44
樓主有欠親友錢?
作者: heart    時間: 20-10-2015 23:31
多謝咁多位師兄回應, 係度覆哂咁多問題:

有欠幾間錢莊, 又有欠親友。
目的本想俾破管署知, 我唔係唔想還, 但乜都借盡了!
亦想萬一4年內有穩定收入要還, 佢地都分可以分到d。
另親友嗰筆係一世嘅, 目的唔係想4年完結。

唔係唔想佢地知, 佢地都知, 因佢地都有家人, 唔想佢地幫我而令佢地出現任何不便情況。 就算無家人, 郵差派信可能會俾管理員望到, 唔想佢地鑑界! 封信上無寫係債權人定債務人。

我考慮緊寫落去有冇用, 諗任過兩日就要上武當山。

另又突然想起, 如寫左落去, 錢莊債權人會唔會知? 如佢地睇到便可能估到其他"個人債權人"同我嘅關係, 唔知錢莊會唔會係呢度諗辦法, 影響到佢地!!!
作者: flypig    時間: 21-10-2015 01:01
本帖最後由 flypig 於 21-10-2015 01:03 編輯

樓主想太多。
1 寫埋所有權債人無問題
2 破署要寄信俾佢地,你控制唔到。話之佢。3 錢莊邊得閒搞埋其他的債權人,佢無position做呢樣野。唔通佢打電話俾佢地??亦無咩好傾。
如果你決定左,就照去!!

作者: heart    時間: 21-10-2015 23:01
flypig 發表於 21-10-2015 01:01
樓主想太多。
1 寫埋所有權債人無問題
2 破署要寄信俾佢地,你控制唔到。話之佢。3 錢莊邊得閒搞埋其他的債 ...

Thank you! flypig 兄, 對準備入伍人仕, 你每一次回覆都令我地少左一些混亂感及清楚一些跟住點做.

因已去到呢個地步, 自己衰自己事, 已決定入伍, 反而無咁忐忑; 但唔想令幫過我嘅人產生不必要嘅影響!

如果佢地會分到錢, 咁就應該唔使考慮咁多, 但似乎分到嘅機會接近零(睇其他帖所講), 咁寫落去好似無乜實際用途?  反而有機會帶來佢地嘅不便。

有冇Ching 有類似情況可以分享下!


作者: orewa_j    時間: 21-10-2015 23:06
師兄其實會唔會請教下6c?始終6c意見比較實在。如有任何答案請回來分享下。         不過,師兄你同親友借的,有冇任何紀錄?
作者: heart    時間: 21-10-2015 23:17
orewa_j 發表於 21-10-2015 23:06
師兄其實會唔會請教下6c?始終6c意見比較實在。如有任何答案請回來分享下。         不過,師兄你同親友借的 ...

我唔想再有多餘支出, 又唔使請假, 諗住自己攪, 冇搵6c!

大部份(8-9成)都係經銀行入數, 只有少部份冇紀錄!
作者: orewa_j    時間: 21-10-2015 23:22
師兄你問的問題,我都曾經問過,不過冇確定的答案,可能呢度冇類似的個案。我準備申破,亦會問6c,有什麼回覆會上來post
作者: heart    時間: 21-10-2015 23:38
orewa_j 發表於 21-10-2015 23:22
師兄你問的問題,我都曾經問過,不過冇確定的答案,可能呢度冇類似的個案。我準備申破,亦會問6c,有什麼回 ...

已為你已經攪掂左。
Thanks for sharing!
作者: orewa_j    時間: 21-10-2015 23:45
我case比較麻煩,自己搞搞唔掂,所以一定要揾6c幫手
作者: heart    時間: 22-10-2015 13:58
有冇Ching 有類似情況 (債權人表內包括親友), 可以分享下!
作者: hohochi    時間: 22-10-2015 14:06
除左入數紀錄可能還需要借據
作者: heart    時間: 22-10-2015 14:17
hohochi 發表於 22-10-2015 14:06
除左入數紀錄可能還需要借據

呢個唔難處理, 不過重點唔係呢度!

重點係:
1) 有冇意想不到嘅問題出現?
2) 除左佢地可能會收到破管處嘅信外, 有冇其他野會對佢地帶來不便?
3) 對佢地 (或破產人本身) 有冇實際用途 (如有冇人試過分到錢)?


作者: kungfu    時間: 22-10-2015 14:42
3) 對佢地 (或破產人本身) 有冇實際用途 (如有冇人試過分到錢)?

原則上所有無抵押債權人按債項金額比例收回欠款。
作者: hohochi    時間: 22-10-2015 14:44
heart 發表於 22-10-2015 14:17
呢個唔難處理, 不過重點唔係呢度!

重點係:

在變賣破產人的資產及扣除有關行政開支後,受託人 / 破產管理署職員便會以派發債款形式把剩餘款項分發給各債權人。至於破產人於破產期內的收入,在扣除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合理生活開支後,有關餘款亦會被分發給各債權人。   
http://www.hkclic.org/tc/topics/ ... inding_up/all.shtml

債權人能未必能取回所有欠款,而只能按各自的債項比例取回部分欠款,但某些債項( 如欠薪或遣散費) 將會獲優先償還。
http://www.hkclic.org/glossary.html#by_way_of_dividends


作者: hohochi    時間: 22-10-2015 14:52
一般情況下,破產者如有資產或上繳可供還債,分發次序大致上如何!首先能取回的是欠政府的債,如稅項、罰款等,然後是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收取的行政費用,然後是有抵押債權人,最後是其他所有已登記在破產令上的債權人!而最後那部分是會按債務數目比例去分配,並非依時間先後,亦不會先還款給大銀行或某一債權人!
http://cecimak1995.blogspot.hk/2014/07/blog-post_30.html


通常破產者欠政府的債會最先獲得歸還,其次是員工欠薪(如有),接著是有抵押債權人,最後才是其他所有合約債務的債權人!
假設該破產者無欠政府債,無欠員工薪金,無債權人持有抵押品,則其他所有債權人將按債務比例獲受託人平均發放還款!
http://cecimak1995.blogspot.hk/2015/04/blog-post_11.html

作者: itsme    時間: 22-10-2015 15:11
kungfu 發表於 22-10-2015 14:42
3) 對佢地 (或破產人本身) 有冇實際用途 (如有冇人試過分到錢)?

原則上所有無抵押債權人按債項金額比例收 ...

網上有一說法,無抵押債權人也有先後之分,有正式合約證明債權的先付(如銀行或財務公司),以誓章形式證明債權的排後(如朋友家人,一般手寫合約要經宣誓證明)。此說法未經證實,師兄可有聽聞過?
作者: kungfu    時間: 22-10-2015 15:17
itsme 發表於 22-10-2015 15:11
網上有一說法,無抵押債權人也有先後之分,有正式合約證明債權的先付(如銀行或財務公司),以誓章形式證 ...

我細閱過《破產條例》多次,未見有此說法。
作者: flypig    時間: 22-10-2015 15:54
本帖最後由 flypig 於 22-10-2015 16:50 編輯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 ... 30482575EE002D4CF6/$FILE/CAP_6_c_b5.pdf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 ... 30482575EE002D4CF6/
第38條 債項的優先權 PAGE 27.
我估, 打工有優先.如 你請個 鐘點,司機, 佢地有優先.
政府一定最優先.
根據5B PAGE 28
(5B) 凡有任何資產根據某些債權人就訟費所提供的彌償而已獲討回,或藉債權人付款或提供彌償而
使任何資產得到保護或得以保存,或如債權人曾就某等開支而向受託人提供彌償,而該等開支
已獲討回,則法院應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或任何該等債權人的申請,可在分發該等資產及
如此討回的開支款額方面,作出法院認為公正的命令,以使該等債權人較其他人佔優,作為他
們作出上述行動時所冒風險的代價。




作者: flypig    時間: 22-10-2015 15:57
至於你求Q其,聲大大話你欠 FLYPIG 10M 又得唔得呢??
首先,如果老吹.呢個係 刑事責任.我同你都好易奶野.
其次,有樣野叫 受托人.佢地負責 認唔認頭.
上一個POST 條LINK, page 24
(7A) 受託人須決定─
(a) 接受債權證明;或
(b) 全部或部分拒絕債權證明,
作者: orewa_j    時間: 22-10-2015 16:30
老吹就梗係唔好報,一定要有正式紀錄
作者: heart    時間: 23-10-2015 00:55
多謝 kungfu 同hoho ching 回覆。
咁應該係根據- "所有無抵押債權人按債項金額比例收回欠款"。
我顧慮是因印象中 (在這裡爬文過程中), 看過破管處會先分錢給機構債權人! (可能該資料有誤)
不過我估計自己4年內都無多餘錢可還。

hoho ching, 多謝提供該網址, 用左好耐時間, 終於睇完。 Thanks.
作者: heart    時間: 23-10-2015 01:18
orewa_j 發表於 22-10-2015 16:30
老吹就梗係唔好報,一定要有正式紀錄

同親友借, 點會有正式文件簽署!

但9成以上嘅數都經銀行過數。

如要做, 就係要補番張借據, 同可能要麻煩佢地宣誓。
作者: heart    時間: 23-10-2015 01:21
itsme 發表於 22-10-2015 15:11
網上有一說法,無抵押債權人也有先後之分,有正式合約證明債權的先付(如銀行或財務公司),以誓章形式證 ...

就係唔記得係邊度睇過呢個說法!!!

唔知真唔真。
作者: heart    時間: 23-10-2015 01:32
本帖最後由 heart 於 23-10-2015 12:58 編輯
flypig 發表於 22-10-2015 15:57
至於你求Q其,聲大大話你欠 FLYPIG 10M 又得唔得呢??
首先,如果老吹.呢個係 刑事責任.我同你都好易奶野.
其 ...

唔係老吹, 真係有借, 只是親友借錢, 點會有文件, 但9成經銀行過數。

唔擔心會有老吹呢個問題, 只擔心對佢地帶來麻煩!



作者: orewa_j    時間: 23-10-2015 03:50
所謂文件,即係銀行過數record,可print出來
作者: itsme    時間: 23-10-2015 12:00
本帖最後由 itsme 於 23-10-2015 12:12 編輯
heart 發表於 23-10-2015 01:21
就係唔記得係邊度睇過呢個說法!!!

唔知真唔真。

我之前有睇過破產條例,理解跟
Kungfu兄一樣。後來另一位師兄提
出類似問題,而admin又講到親友
經歷,所以google一下,看到有此
說法,不過宜家都搵唔番條link.

你正式入學後,會由受託人管理你
嘅破產案。而受託人係有權接納或
拒絕接納你喺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內所列出嘅債權。如果對債權有懷
疑,或會要求聲稱擁有債權嘅人提
供進一步證據,最後拒絕接納會有
書面通知。當然債權人也可以向法
院上訴。

意思就是說,即使你將親友債項上
報,亦不一定被受託人接納。而銀
行過數記錄,“我個人睇法”,不是
太有力。因為可以是親友饋贈,可
以是先前欠你的還款,可能是托你
購物,也可以是你替他們子女補習
的酬勞。唔好誤會,我絕對絕對不
是懷疑你,只是想說只有銀行過數
記錄,可能不是太solid的證明。

其實如師兄預計無需上繳,也無必
要想太多,還有可能為親友帶來困
擾!更無需以此向破產管理署證明
借無可借。單是資不抵債,無力償
還已可申破。
作者: heart    時間: 23-10-2015 13:02
itsme 發表於 23-10-2015 12:00
我之前有睇過破產條例,理解跟
Kungfu兄一樣。後來另一位師兄提
出類似問題,而admin又講到親友

Ching, Thanks very much.

同意。
就係唔想對佢地帶來困擾!
唔該哂!

作者: hohochi    時間: 23-10-2015 16:56
每位債權人必須填妥一份 債權證明表格(表格46A)並附上文件證據,以證明破產人拖欠有關債項。有關文件需送交破產管理署。

債權證明表格(表格46A)範本 - 破產管理署
www.oro.gov.hk/cht/pforms/pdf/bproofcs.pdf

(7)  你必須夾附有關文件以證明你的申索 ﹕

(請在適當方格內加上「√」號)

1.判決書  
2.經評定的訟費證明書
3.發票/單據
4.收據
5.已簽收的送貨單
6.保證書
7.空頭支票
8.  租約  
9.  財物扣押令
10.  已清繳的收費單/單據
11.  信貸單據
12.  收費單/借款單據
13.  合約
14. 其他   
  請註明﹕

單單得銀行入數紀錄唔多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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