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相隔十幾年,突然有財記打電話去公司和手提電話 [打印本頁]

作者: skcat    時間: 5-1-2014 13:45
標題: 相隔十幾年,突然有財記打電話去公司和手提電話
大家好,我係新人黎, 剛知道有呢個聯盟討論區:

我以前2001年時因為做政府外判失業, 突然間無晒收入, 果陣經濟差搵工又難失左業成一年, 最衰自己係餐洗餐清的人,

理財不善有錢就用晒, 結果欠落卡數有6張卡每張3萬卡數, 2份銀行P. loan共11萬; 轉左手機同搬左屋,避左成12年;

上星期有間財記打黎,先無來電顯示打手機, 因為行開左位無聽,再打公司電話黎問我, 話我差星展卡數幾時還, 共18萬幾

(連埋息), 打左幾個,我話好多野做,叫佢夜晚先打黎; 夜晚有個高級既打黎, 無講咩財務公司名, 只係講姓周, 叫幫我問銀行

有無得寬減, 跟住覆番一次過還3萬幾, 分期還就5萬分10期,頭一期俾2期1萬; 佢叫我2月7號俾,到時打俾佢問銀行戶口入數,

老實講,我無積蓄, 月賺1萬多d, 佢只係其中一間卡數, 一陣其餘都打黎要我還就慘; 我估計所有卡數同P. loan加埋都過百萬;

現在開始想去搞老破了, 唔係等下第二間又打來, 唔知還得邊間 :~~~~ (

我好奇怪點解財務會查到我新手機號同公司名,電話同做左幾耐? 請問可以去金管局,私隱專員公署告佢嗎? 告星展銀行同財仔?

有無辦法應付財仔先, 因為2月7日會再追我, 多謝各位前輩!!! 感激

作者: depressman    時間: 5-1-2014 15:33
聽人講個 佢地有辦法係強職金管理局度怜到你updated 顧主及手機資料
作者: skcat    時間: 5-1-2014 15:36
depressman 發表於 5-1-2014 15:33
聽人講個 佢地有辦法係強職金管理局度怜到你updated 顧主及手機資料

咁我係咪應該要去積金局度投訴, 佢公司名,電話同我手提電話和任職年期都知道, 係咪有內鬼賣資料出黎, 要唔要去ICAC舉報, 好似以前八達通公司賣客戶資料俾報媒揭發出來咁~
作者: flypig    時間: 5-1-2014 17:43
skcat 發表於 5-1-2014 15:36
咁我係咪應該要去積金局度投訴, 佢公司名,電話同我手提電話和任職年期都知道, 係咪有內鬼賣資料出黎, 要 ...

呢D野唔重要.
不過 你可能唔駛還 只要債主多年無TAKE 過ACTION.詳情請同6C 傾.
你應做兩手準備:
1 老破:問清楚每間債主你欠幾多?
2 搵6C CHECK 呢幾年債主有無TAKE ACTION 如去小額錢債告你ETC.

GOOD LUCK
作者: skcat    時間: 5-1-2014 17:55
flypig 發表於 5-1-2014 17:43
呢D野唔重要.
不過 你可能唔駛還 只要債主多年無TAKE 過ACTION.詳情請同6C 傾.
你應做兩手準備:

間唔中會有信寄黎但唔知邊間,只有叫寫電話同聯絡人叫我盡快聯絡,
1. 隔左咁耐我唔知欠幾多(月結單都掉晒), 我問過3姓熱線佢叫我去環聯出份TU報告先
2. 我只係打電話問過, 去搵6C check俾咪要收錢,貴唔貴架?

Thanks!!!!
作者: flypig    時間: 5-1-2014 18:54
skcat 發表於 5-1-2014 17:55
間唔中會有信寄黎但唔知邊間,只有叫寫電話同聯絡人叫我盡快聯絡,
1. 隔左咁耐我唔知欠幾多(月結單都掉晒) ...

1 你照跟6C所講做吧.
如果係我,可能會逐間問,但係,你可能會ALERT 債主.到時仲衰.
都幾麻煩.
2 呢D都係你問6C,佢會答你.由於間間6C費用不一,所以呢度無得答.
你應該問多幾間就心裡有數.

作者: skcat    時間: 5-1-2014 23:43
flypig 發表於 5-1-2014 18:54
1 你照跟6C所講做吧.
如果係我,可能會逐間問,但係,你可能會ALERT 債主.到時仲衰.
都幾麻煩.

係呀,打去銀行hotline問可能查到數但怕佢會知我打過, 律師行教我自己俾220蚊去環聯出份TU報告;

所以我打算問幾間睇下點,格下價加睇服務態度點樣先決定, 謝謝你!
作者: flypig    時間: 6-1-2014 08:26
skcat 發表於 5-1-2014 23:43
係呀,打去銀行hotline問可能查到數但怕佢會知我打過, 律師行教我自己俾220蚊去環聯出份TU報告;

所以我打 ...

你做緊要同6C傾下,如果債主多年無TAKE ACTION,你真係唔需要老破
如果真係如此,到時聯破聚餐,我要當面恭喜你...

作者: skcat    時間: 6-1-2014 08:44
甘要快d問下6c俾下意見啦!唔該晒!希望系甘!
作者: flypig    時間: 6-1-2014 19:01
skcat 發表於 6-1-2014 08:44
甘要快d問下6c俾下意見啦!唔該晒!希望系甘!

希望人地無TAKE 過ACTION 喇.通常債權人唔會告你老破,因為佢要俾萬幾,
最有可能係去小額錢債審裁處 SUE 你..... 你之前有無收過法庭信??無的話,仲要6C幫你CHECK 一CHECK..
再無的話,CONGRATULATIONS!!! 但如果 6C話你衰左,你再番黎傾老破


根據香港法例第 347 章《時效條例》第4條「有關合約及侵權行為的 訴訟以及某些其他訴訟的時效」,民事索償的追溯期限為6年 ,即提出訴訟者必須在事件發生後6年內作出追討,否則法庭不會受理

但……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雖然《時效條例》規定,債主不能於 6 年後再 向債仔追債,但並不代表能成為債仔避債藉口。因為只要債主於 6 年內 曾採取法律行動追討,即使債仔其間不斷搬屋避債,債主便不受該條例 所規限。

何謂法律行動,如債主於第 5 年第 11 個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又或其間向法庭申請代替通知命令(substitute service order),於法庭認可報章刊登欠債聲明,事後債仔若仍未有還款 ,債主便可向法庭申請判令,判債仔須繳付債項,這樣便不受 《時效條例》約束。

而且萬一超出 6 年時限 ,受《時效條例》約束,只代表債主不能透 過法庭追討,債主仍可私下以合法途徑追收;而且若債主能證實債仔刻 意避債,如不斷搬屋,其間又在多間銀行有欠款等,便屬刑事罪行 ;且債主亦能引用《破產條 例》申請債仔破產。
作者: skcat    時間: 6-1-2014 19:48
flypig 發表於 6-1-2014 19:01
希望人地無TAKE 過ACTION 喇.通常債權人唔會告你老破,因為佢要俾萬幾,
最有可能係去小額錢債審裁處 SUE  ...

我以前住舊公屋, 搬過一次屋, 有無通知真係唔知, 無收到小額信; 叫6C查下收費貴唔貴架? 我打左去2間律師行,

熱線, 2間都叫我搞老破; 3姓的比較急, 問野好求其答,叫我去羅TU報告再上去; 超人的比較好禮貌細心回答, 佢話

記得欠數報番就得, 但怕報錯最好比220蚊去環聯出報告; 到時報開支如果屋企人有工作的要分擔屋租,寬頻同水電煤雜費, 因為有份用~~

我睇TU報告要俾220蚊出一份, 如果申請信用卡被拒信可以免費, 但去申請會唔會之後俾法庭告架?
作者: skcat    時間: 6-1-2014 19:49
flypig 發表於 6-1-2014 19:01
希望人地無TAKE 過ACTION 喇.通常債權人唔會告你老破,因為佢要俾萬幾,
最有可能係去小額錢債審裁處 SUE  ...

咁即係就算過左六年都無用, 銀行財務一樣找收數佬來追~~ , 所以我問6C 都建議我盡快搞~~
作者: flypig    時間: 6-1-2014 20:20
skcat 發表於 6-1-2014 19:49
咁即係就算過左六年都無用, 銀行財務一樣找收數佬來追~~ , 所以我問6C 都建議我盡快搞~~ ...

如果無TAKE ACTION,過左6年當然唔駛還..
6C 做開老破,唔駛佢做,6C樓STANDARD 哂,當然唔想煩.

應該係,你搵6C CHECK 下你有無俾人告.無就CLOSE FILE. 價錢亦唔會貴得去邊.


作者: depressman    時間: 6-1-2014 20:36
flypig ching 講ge 時校條例 (statute of limitation) 當然有道理! 佢地的確係如果係6年內無告過你 或 追討你; 6年後ge 今日係唔可以再告你 !!

不過ching 你要緊記 !! 唔可以告你 (或無法律基礎去告你) 並唔代表 "唔可以追你" 特別係合法地追你 ! 法律無講過話一定要有法律基礎去告你才可以追你

當然如果佢地係不合理 或 作非法行為 你可以申請 禁制令 禁制佢去穩你 !!! 老實說 佢地一定唔會告你 否則6年前以經告左你 !!

而家個問題係你會否再去避債? 如果你唔想再提心吊擔 !! 其實去破產係上策 !! 不過為左11萬破產其實好唔著數 !! 我建議如果你真係打定輸數去破產, 你可以試下先入紙申請破產

再同銀行傾 !! 叫佢waive 曬你d 利息 同比你分期還 !!


作者: skcat    時間: 6-1-2014 21:56
depressman 發表於 6-1-2014 20:36
flypig ching 講ge 時校條例 (statute of limitation) 當然有道理! 佢地的確係如果係6年內無告過你 或 追討 ...

係唔止11萬; 係2份p loan, 6張卡數,加埋應該30萬左右,加埋利息係天文數字... :~~~ (
作者: skcat    時間: 6-1-2014 21:57
flypig 發表於 6-1-2014 20:20
如果無TAKE ACTION,過左6年當然唔駛還..
6C 做開老破,唔駛佢做,6C樓STANDARD 哂,當然唔想煩.

明白晒, 唔該晒你~~ 我去問下~~~
作者: skcat    時間: 6-1-2014 22:26
flypig 發表於 5-1-2014 17:43
呢D野唔重要.
不過 你可能唔駛還 只要債主多年無TAKE 過ACTION.詳情請同6C 傾.
你應做兩手準備:

打去問債主每間問幾多,會唔會驚動其他債主...一陣又黎追好煩...

問過6C都建議我去老破
作者: 天帝    時間: 6-1-2014 22:38
skcat 發表於 6-1-2014 22:26
打去問債主每間問幾多,會唔會驚動其他債主...一陣又黎追好煩...

問過6C都建議我去老破 ...

如 果 債 權 人 於 債 務 指 定 到 期 還 款 日 而 不 還 債, 而 債 權 人 於 前 述 日 期 後 之 六 年 內 不 提 出 追 討 欠 債, 那 麼 在 六 年 期 滿 後 便 會 被 視 作 放 棄 其 追 討 權. 但 請 注 意: "追 討"是 包 括 一 切 口 頭, 書 信, 在 報 張 刋 登 啓 示 或 法 律 行 動 之 明 確 追 收 債 項 行 動. 就 算 你 搬 左 屋, 銀 行 揾 你 唔 到, 只 要 佢 寄 封 掛 號 信 到 你 "最 後 所 知 地 址" (Last Known Address), 刀 巳 被 視 作 出 追 討. 如 債 權 人 在 此 六 年 內 曾 提 出 任 何 型 式 之 追 討, 那 麽 此 六 年 期 限 便 會 廢 除, 債 權 人 有 權 永 遠 追 討 下 去. 此 例 包 括 所 有 民 事 債 頂 或 索 償, 不 單 只 是 針 對 銀 行 或 財 務 機 構 的 借 貸.

所 以 玩 吾 過 , 6  C 講 得 冇 錯 , 速 戰 速 決 申 破 免 受 滋 擾

作者: flypig    時間: 6-1-2014 22:45
depressman 發表於 6-1-2014 20:36
flypig ching 講ge 時校條例 (statute of limitation) 當然有道理! 佢地的確係如果係6年內無告過你 或 追討 ...

CHING 講得好有道理。
就算過左6年﹐人地都有權交俾收數﹐到時又係麻鬼煩。
所以一了百了都係老破。

樓主﹐準備 1-2萬去搞吧
作者: skcat    時間: 6-1-2014 22:48
天帝 發表於 6-1-2014 22:38
如 果 債 權 人 於 債 務 指 定 到 期 還 款 日 而 不 還 債, 而 債 權 人 於 前 述 日 期 後 之 六 年 內 ...

明白了, 唔該晒! 所以要一了百了最好!
作者: skcat    時間: 6-1-2014 22:49
flypig 發表於 6-1-2014 22:45
CHING 講得好有道理。
就算過左6年﹐人地都有權交俾收數﹐到時又係麻鬼煩。
所以一了百了都係老破。

係呀, 真係唔明D 財記咁利害乜都俾佢查到~~ 真係要一了百了先得!
作者: 天帝    時間: 6-1-2014 22:49
skcat 發表於 6-1-2014 21:57
明白晒, 唔該晒你~~ 我去問下~~~

The answer is no.

The reason is simple - the debt is not realized until now.


My suggestion -  Bankruptcy.


作者: 天帝    時間: 6-1-2014 22:51
skcat 發表於 6-1-2014 22:48
明白了, 唔該晒! 所以要一了百了最好!

盡 快 申 破 , 避 免 財 仔 追 數 手 段 升 級
作者: WATER    時間: 7-1-2014 13:44
正如各位所講 成日担驚受怕 長痛不如知痛一刀了斷 試諗吓銀行大把師爺久唔久寄封追債信俾你成本有幾多以我愚見博唔遛
作者: kungfu    時間: 8-1-2014 11:36
我有個朋友爭落一堆隱咗身幾年, 經濟情況好番D之後一時心血來潮走去申請番張信用咭, 點知咭就搞唔到但(可能)因此俾收數公司揾到, 條舊數分五年還, 而家差唔多還咗兩年。可幸未有其他債主揾到佢。

我覺得如果有能力攪掂呢一條數唔應該考慮破產住, 其他人未必揾(到)你。條數而家變成幾大係傾嘅。
作者: WATER    時間: 9-1-2014 19:46
咁如果俾其他人揾到咁係唔係繸續潛水
作者: bb_q_888    時間: 12-1-2014 13:46
係呢個世界都好易揾人,
除非你唔用(自己名)手提,銀行或政府服務,
否則有心人一定會揾上門。

諗下要煩?要$?要破?
就算法律上追唔到,依然有收數追,當然面皮厚可以唔認賬,
正如追數都無話自己代表邊間(債主)。
作者: flypig    時間: 12-1-2014 14:12
bb_q_888 發表於 12-1-2014 13:46
係呢個世界都好易揾人,
除非你唔用(自己名)手提,銀行或政府服務,
否則有心人一定會揾上門。

我以前睇過本書叫:完全失蹤手冊
專教人點樣避收數.
其實真係唔難.不過會有所犧牲如做人左閃右避......
舉例而言,搬屋轉地址.跟住用郵遞轉地址服務.....
對方都幾難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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