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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 FAQ 11 - 搬出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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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8-10-2008 01:55: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Question:
破產後要向破產署提交收入支出結算表
當然報自己租屋位最好
但係若果我一直同父母住
到破產時又可唔可以報租屋住?


Answer:
如果你想話租屋住,你要事前開始佈局,首先同破產管理處講你會搬出來住,理由係家庭關係日差或方便返工放工等等,跟住順帶問下屋租應該點申報及上限是多少,與及要每個月比家用及舊居的家人等等.目的係睇下可吾可以提高番你的開支上限.

之後你睇下有無d可靠朋友可以借個地址比你用,然後同破產管理處講話你搬左新地址,及把新地址以書面告訴破產管理處,因為破產管理處當有需要時會用呢個新地址寄信比你.

之後,便可以大條道理去申報搬出來住.

及如果你以往或未來都要交銀行存摺影印本給破產管理處,咁你就要做戲做夠全套啦,係出糧果日就拎番相等於或多於租金的現金出來,或用轉賬方式把相等於租金的金額轉移去可靠朋友的account.

至於租單、租約等文件,大間的文具鋪會有.當破產管理處真係要求你提供生活開支的單據先至準備都未遲,不過好少前人需要提供單據、租單等等.

反而就真係有d人需要每年交申報表時要同時交埋銀行存摺影印本.

如果你真係搵吾到朋友借個地址比你用,你唯有自己係出面租最平的套房,跟住係申報表到作大條租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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