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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b_q_888 于 7-9-2012 17:34 编辑
worldcat 发表于 6-9-2012 17:27
仲有,封信應該唔會話還幾多錢,只係話會盡力還錢。分別係好大。
或我應講清楚D,律師係代表佢queenielamok 朋友,當然要以佢朋友利益為先.
但當中任何出錯都係佢朋友承受.
假若有一封"承諾",而呢四年可能都未有還錢或還款太少,而比人反對解破?那又如何是好?
我知法庭或外判都會問你錢流向,或點樣洗哂D錢,都唔比人資產轉移/收起D錢而去破產,
又或者當中有無問題.人地係告就告,封信有鬼用咩~
我當年都有申報過,但邊律師有提過要報盡力還錢?
何必要留下手尾~(個人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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