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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k01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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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報告***** 新人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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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樓主| 發表於 8-3-2013 01:31:32 | 只看該作者
如我被抄:($1500x2/3) x6年 + 25大假末放 + 1個通知金=$90000左右l0W!因為佢出左信所以就算對减MpF後有錢攞,但公司只會跟指示入落佢地户口l0w!
22#
 樓主| 發表於 8-3-2013 01:42:49 | 只看該作者
所以問左高人,如真的不幸被抄,所有老破人仕在老破期内一定不要接受公司解僱,要自行離職,否則連受托人有權將有關MPF對減的錢,全部取走。因所有外判已偷偷地去信你們的MpF銀行或有關机構了。(此事绝對千真萬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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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8-3-2013 11:31:44 | 只看該作者
結業遣散費及被炒補償是兩回事嚟

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l_whole.htm#Q1
24#
發表於 8-3-2013 11:45:16 | 只看該作者
wahtung 发表于 8-3-2013 00:23
我都唔係好明,睇咗呢個POST咁耐,個外判咁搞你有乜著數???假設性不幸真係老炒,都係補一個月,除非你 ...

東哥,如果在同一公司連續工作滿二年或以上,除非你犯嚴重錯誤,否則公司炒你係要補"長期服務金"嘅。(更正: 遣 散 費)

我記得係2/3月薪 X 年資。
而"長期服務金"(更正: 遣 散 費)係可以用强積金"僱主供款部份"抵償。

如可獲遣散費,則不能同時享有長期服務金。
25#
發表於 8-3-2013 11:49:44 | 只看該作者
wahtung 发表于 8-3-2013 11:31
結業遣散費及被炒補償是兩回事嚟

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l_whole.htm#Q1

( 3 )          僱 主 對 僱 員 所 擔 任 的 工 作 , 或 對 僱 員 在 其 受 僱 地 點 所 擔 任 的 工 作 需 求 量 縮 減 或 預 期 會 縮 減 而 解 僱 僱 員 。
  
公司縮減人手,就可算作裁員!
26#
發表於 8-3-2013 11:51:12 | 只看該作者
温sir 发表于 8-3-2013 11:45
東哥,如果在同一公司連續工作滿二年,除非你犯嚴重錯誤,否則公司炒你係要補"長期服務金"嘅。

我記得係 ...

唔係5年咩
27#
發表於 8-3-2013 11:53:20 | 只看該作者
k018354 发表于 8-3-2013 01:31
如我被抄:($1500x2/3) x6年 + 25大假末放 + 1個通知金=$90000左右l0W!因為佢出左信所以就算對减MpF後有錢 ...
唔係外判偷偷通知........
強積金受託人一定會收到破產管理署嘅通知信,內容是知會受託人,當這名破產者的強積金戶口出現要提取的情況前,要先得到破產管理署長同意才可發放!
故此積金局,積金計劃受託人,必然知悉戶口持有人為破產者一事!
亦必定會按破產管理署的指引去處理這個強積金戶口的事宜!


但一般情況下,積金局和積金計劃受託人都不會主動告知破產者的僱主,戶口持有人已破產一事!

所以今次算你唔好睬!

28#
發表於 8-3-2013 11:54:00 | 只看該作者
dopod123 发表于 8-3-2013 11:51
唔係5年咩

2 年!
(更正 : 錯......5 )

29#
發表於 8-3-2013 11:55:00 | 只看該作者
温sir 发表于 8-3-2013 11:54
係 2 年!

幾時改?
30#
發表於 8-3-2013 12:01:26 | 只看該作者
dopod123 发表于 8-3-2013 11:55
幾時改?

Sorry!我搞錯咗!

遣 散 費  ﹕僱 員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受 僱 不 少 於 2 4 個 月
長 期 服 務 金 ﹕僱 員 按連 續 性 合 約 受 僱 滿 5 年


31#
發表於 8-3-2013 12:03:12 | 只看該作者
温sir 发表于 8-3-2013 12:01
Sorry!我搞錯咗!

遣 散 費  ﹕僱 員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受 僱 不 少 於 2 4 個 月

正確
32#
發表於 8-3-2013 12:17:07 | 只看該作者
温sir 发表于 8-3-2013 11:45
東哥,如果在同一公司連續工作滿二年或以上,除非你犯嚴重錯誤,否則公司炒你係要補"長期服務金"嘅。(更正 ...

呢樣嘢好具爭議性,問題是員工和公司合約點簽啫,但如公司結業或縮減人手而裁員,遣散費就要比,而被炒真係好具爭議性,我都問過一位做人事部經理朋友,佢都話除非公司仲有舊公積金的存在,否則都係補償一個月薪金就關仁,關鍵都係僱主同僱員合約內容是點樣啫
33#
發表於 8-3-2013 12:24:28 | 只看該作者
wahtung 发表于 8-3-2013 12:17
呢樣嘢好具爭議性,問題是員工和公司合約點簽啫,但如公司結業或縮減人手而裁員,遣散費就要比,而被炒真係好 ...

係呀!一般公司都係一個月通知就算,但係如果能証明,公司炒你後,你原來職位再無補充人手或已取消相關職級。
咁係可以算作"公司裁員"理由,向勞工處申訴嘅。
34#
發表於 8-3-2013 12:57:29 | 只看該作者
wahtung 发表于 8-3-2013 00:23
我都唔係好明,睇咗呢個POST咁耐,個外判咁搞你有乜著數???假設性不幸真係老炒,都係補一個月,除非你 ...

唔係嫁、做多過5年被炒就有長期服務金、除非僱員有嚴重錯誤。
35#
發表於 8-3-2013 13:14:39 | 只看該作者
做多過5年被炒、公司要俾長期服務金。呢樣係無得傾。2年果種係遣散、只有公司裁員或結業先有得賠。
細公司可能無乜所謂、但大公司一般唔會唔俾長期服務金。因為公司可以係強積金裏面攞返公司供款用黎賠錢。
5%x12個月=60%, 月薪2/3約66%, 如果你強積金有錢賺、公司可能個6%差額都慳返。
但佢唔俾長期服務金、會有被告風險。

唯一係同公司傾傾、當自動辭職去保留返強積金。
36#
發表於 9-3-2013 16:19:5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后由 2011年10月 于 9-3-2013 16:20 编辑

唔係丫嘛....好Q驚呀 (睇完你個CASE)
比錢咪比錢囉 , 攪咩要通知僱主架 ???
37#
發表於 9-3-2013 17:56:30 | 只看該作者
之前睇過哋舊post有哋外判等到第四年先通知僱主,這招仲毒,等你做滿五年先玩嘢!
破咗唯有做好本份,今日唔知聽日事,要來嘅始終都會來!擔心都無用,不如放開懷抱!順其自然!見招拆招!
38#
發表於 9-3-2013 18:20:45 | 只看該作者
如通知公司,我會主動同老細商量是否俾繼續做,如唔俾將主動離職,唔要長期服務金,保住老強!
39#
發表於 11-3-2013 09:38:19 | 只看該作者
重有可以同公司開心見誠講, 同公司講要求減薪至唔洗比老外為止, 依d叫你不仁我不義, 益公司都唔益老外!!
40#
發表於 11-3-2013 14:37:02 | 只看該作者
life22 发表于 9-3-2013 18:20
如通知公司,我會主動同老細商量是否俾繼續做,如唔俾將主動離職,唔要長期服務金,保住老強! ...

呢招真係攬住死,如有其他選擇都唔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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