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找回密碼
 註冊
樓主: admin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請問 zbridgehead 哥哥

[複製鏈接]
21#
發表於 31-3-2009 10:35:4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 Anne 的帖子

其實搵工與破產可以同步進行.
22#
發表於 31-3-2009 11:06:3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 Anne 的帖子

Anne
其實如果搞破案, 你失業中比有職期間會更易成功, 因為你冇收入, 又點去還債。所以好同意john 哥所講, 可以同步進行. 因為你唔食, 你小朋友都要食. 另外, 你之前提過現在靠積蓄過活, 咁你係破產前就要準備d 銀行戶口唔好留太多錢, 因為 呈請時需提交戶口資料, 住屋果度我幫你search 緊d 資料, 有新消息再同你傾, 你小朋友還在幼稚園階段嗎 ?
想問你的租約情況, 多少年 ? 生約 or 死約?

[ 本帖最後由 nokia 於 2009-3-31 11:14 編輯 ]
23#
發表於 31-3-2009 12:08:0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2 nokia 的帖子

nokia

{作者要求...代為刪除}

[ 本帖最後由 温sir 於 2009-4-5 13:35 編輯 ]
24#
發表於 31-3-2009 13:05:46 | 只看該作者
{作者要求...代為刪除}

[ 本帖最後由 温sir 於 2009-4-5 13:35 編輯 ]
25#
發表於 31-3-2009 13:57:2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nne 於 2009-3-31 13:05 發表
{作者要求...代為刪除}

anne
你的情況看似並不樂觀, 不如你試下打去"向晴軒" 問吓佢地可唔可以幫到你, 任 何 人 士 如 需 要 上 述 服 務 ﹐ 可 致 電 明 愛 向 晴 熱 線 18288 或 社署  熱 線 2343 2255, 亦 可 向 就 近 的 綜 合 家 庭 服 務 中 心 /  綜 合 服 務 中 心 查 詢 。
http://www.swd.gov.hk/tc/index/s ... serv/id_familycris/
因為收數公司要找一個人應該唔難, 你左閃右避終日係惶恐生活都不是辦法呀? !?
或者版主及其他盟友有冇咩好提議, 希望大家都可以幫到你 ......

[ 本帖最後由 温sir 於 2009-4-5 13:36 編輯 ]
26#
發表於 31-3-2009 17:41:2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4 Anne 的帖子

放心啦,香港仲有法冶的,點會到你個仔間學校揾佢呢?

你已冇交兩期卡數,相信再遲D會有可能交到收數公司,所以如果你真的決定破產,就吾好再拖落去了.

另外你問如果入紙破產,放幾多錢在銀行好?當然吾好放錢係戶口到啦,你一入紙戶口就被凍結,D錢拎吾到架拿,斦以申請前拎哂出黎先啦.至於保險箱就取消左佢.

至於屋租方面,你仲有一年死約.你可吾可以坦白同業主傾你已申請破產,再無法應付租金,睇下有冇得商量啦.

提下你破產連律師費大約要$13000元左右,自己申請則要$10000到.

[ 本帖最後由 roy 於 2009-3-31 17:43 編輯 ]
27#
發表於 31-3-2009 18:00:0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5 nokia 的帖子

{作者要求...代為删除}
希望有多啲人比多啲意見我,萬分感激

[ 本帖最後由 温sir 於 2009-4-5 13:33 編輯 ]
28#
發表於 31-3-2009 18:28:5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7 Anne 的帖子

Anne
如果妳打算申請破產, 你係要証明你已經冇曬錢, 咁你要有所準備, 你的戶口唔可以有錢, 你亦唔可以有保險箱, 因為呢d 資產, 破產署係有權沒收黎抵債的. 你明唔明, 係一百幾十都唔可以有, 正如 roy 少所言, 你一入紙戶口d 錢就會凍結, 同埋, 你找社工幫手 , 你當然都要show 到妳係好窮, 就算妳將來申請公屋, 都有好多資產限制, 所以你要有所準備, 明唔明 ?
29#
發表於 31-3-2009 18:51:51 | 只看該作者
多謝你和roy少,我明白點做,我為咗我個仔,我會撑落去,唔會去燒炭。
30#
發表於 31-3-2009 20:01:05 | 只看該作者
{作者要求....代為删除}

[ 本帖最後由 温sir 於 2009-4-5 13:37 編輯 ]
31#
發表於 31-3-2009 20:10:2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0 Anne 的帖子

anne
妳地有冇註冊架 ? 佢有冇見吓個仔架? 個仔張出世紙有冇衰人果名 架 ?
32#
發表於 31-3-2009 20:41:3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nne 於 2009-3-31 20:01 發表
{作者要求....代為删除}

anne
明白妳此刻的心情, 不過一個如此不負責任的人離開佢係遲早都會發生的事情.佢要同妳分手, 可以作一千個理由, 有一萬個籍口.
不要太著眼他的說話, 他此刻擁有的不過是物質上ge虛榮, 而妳, 就切切實實地擁有一個永遠屬於妳、愛護妳的兒子。
個天係公平的, 它已經賜予妳一個可愛寶貝, 就睇妳點樣去同佢享受另一種生活囉 ! 妳唔覺得因為現在這個情況, 妳同囝囝的關係更加相護相依咩!
記著: 要感恩同兒子生活的每一天 , 那些身外物、臭東西, 不要也吧 !

[ 本帖最後由 温sir 於 2009-4-5 13:38 編輯 ]
33#
發表於 3-4-2009 13:51:0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2 nokia 的帖子

{作者要求....代為删除}
{星期三這個網址,為何關閉咗}

[ 本帖最後由 温sir 於 2009-4-5 13:38 編輯 ]
34#
發表於 3-4-2009 19:39:3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3 Anne 的帖子

請問你搵邊間律詩行?(用簡稱)
35#
發表於 3-4-2009 20:43:1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3 Anne 的帖子

Anne
妳技術性的問題應該請教妳是律師的。另一方面我有一點是不明白的,妳說〝個衰人用我名買〞的,我又唔係好明,因為買賣樓宇是需要個人身分證去辦理手續的,就算他知妳的身分證號碼,都需要閣下簽名確認ma,無理由妳會唔知情喎,如是者,他已犯了刑事罪行,誰也告不了妳;但如妳是知情的,那又不可一面倒的說他不是喎,樓是妳的名,買的時候屬於妳個人擁有,點睇都是益處在妳一方呀?
好多時,我地往往將責任全放在對方身上,弄至今日這樣,相信是大家都不想預見的結局;但無論如何,最無辜的都應該是個小朋友,如果這麼少便帶給他太多奮怒,對他將來長大待人處世都會有很多負面影響,希望妳放低個人過去不愉快經歷,好好同孩子生活下去..... 

[ 本帖最後由 nokia 於 2009-4-3 20:54 編輯 ]
36#
發表於 4-4-2009 11:59: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5 nokia 的帖子

{作者要求....代為删除}
(我很開心在這裹認識到你)

[ 本帖最後由 温sir 於 2009-4-5 13:39 編輯 ]
37#
發表於 4-4-2009 12:46:5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6 Anne 的帖子

是緣是債一朝了
從今一切就隨風

希望妳能夠順利辦領,生活一步一步得到改善,我同妳都有著同一人生目標,前面的路雖遠亦不易行,但能看著兒子一天一天健康地成長,亦是另一種福...
38#
發表於 4-4-2009 13:44:1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3 Anne 的帖子

我建議你決定搵你朋友的律師搞破產之前,搵多個律師問清楚,因為隱瞞某些債項係唔岩既做法....

之後終日都會因為咁而未能安心,又有咩為呢?
39#
發表於 4-4-2009 17:55:05 | 只看該作者
就 Anne 的情况, 冷靜地深思一下吧!

如果我們想替 Anne 著想的話, 請不要再發表一些關鍵的假設性問題了,

正如 Anne 的律師教路, 在技術性層面裡絕對是精明的做法,
當然, 律師團隊們也定會教授 Anne (後補) 技巧的重要性, 只是 Anne 暫時未清楚了解.
律師們的教路, 係要應付當天法官頒令時, 減少在庭上不必要的節外生技, 並達到順利頒令的預期效果.
當法官批淮頒令時, 破產令正式生效及刋登憲報後, Anne 之前所有既債權人便會自動地找破署登記為債權人,
好多時, 就算是我們入表前寫了共多少筆債項, 但當頒令及刋登憲報後, 在期限內登記成為債權人的數目或會有所出入的.
你實際有幾多個債權人追你債, 最終,破署是以自動登記成為你債權人為準.
如果債權人知你破產但又不去破署登記成為你既債權人的話, 結果他會不能分到你一分一毫.
當你破產期完結後, 之前你所有既債權人或債務, 包括自己入表前無登記的, 也會一筆勾消,
因為作為債權人的你, 是有責任留意破產人的動向及留意政府憲報, 愈時或無去登記提出, 是債權人放棄權利.

日後,破產期完結時,便是你真正重新做人的開始.

Anne, 你要信任你既律師, 如果他們教錯你行事, 你可向律師公會投訴及要求賠償架. 放心啦...
記著, 一切關鍵性重要事項, 千萬別隨便在網上發表, 祝你好運!!

[ 本帖最後由 三壇高達迷 於 2009-4-4 18:06 編輯 ]
40#
發表於 4-4-2009 19:05:5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9 三壇高達迷 的帖子

多謝你, 我己明白了.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破產聯盟

free web stats

GMT+8, 21-9-2024 17:31 , Processed in 0.05142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ٻظ� 返回頂部 �����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