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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alan1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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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記得要交稅....要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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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18-1-2016 00:18:18 | 只看該作者
我相公2015年頭要交稅但冇交, 到5月破, 3月申請時6C話欠稅可以加埋上去欠債
之後6月報稅, 到9月新一期稅單上冇寫之前既欠稅要交
我上稅局個網check番相公record, 話冇未交既稅
欠稅個年度我見係"0"左
22#
發表於 18-1-2016 00:57:02 | 只看該作者
Cider 發表於 18-1-2016 00:18
我相公2015年頭要交稅但冇交, 到5月破, 3月申請時6C話欠稅可以加埋上去欠債
之後6月報稅, 到9月新一期稅單 ...

照計無可能,因為稅係可以報生活費。

而且,重係優先還。
我估,個筆錢已經係還錢個度扣左,所以變左 0
23#
發表於 18-1-2016 01:02:41 | 只看該作者
flypig 發表於 17-1-2016 23:53
應該可以出入境。但好麻煩。你都係度下橋。同稅局與破產署情商
http://the-sun.on.cc/channels/fi ... 219 ...

高院昨判決,認同商人所指,對於一個被確認已無資產的破產人來說,稅局根本不能藉發出阻止離境指示以追收稅款,高院認為在該情況下應撤回有關指示,並建議當局設立機制處理撤回阻止離境指示的申請。在本案以前本港並無任何類似判例。
案中商人溫尚光,高院鑑於其屬自行申請破產,法庭雖已確認其無力還債而對他頒下破產令,但破產管理署仍需時調查他有否虛報或隱瞞資產狀況,高院故現下令溫這宗上訴押後九個月再訊,以便破產管理署審查,其間溫的阻止離境指示繼續生效。
高院法官昨在判辭指,法庭發出阻止離境指示必須符合公眾利益,如果有關指示根本不能協助稅局追稅,當局實不應限制有關人士行使其自由出入境的基本人權。


案詞寫得都幾清楚,裡面有:
高院故現下令溫這宗上訴押後九個月再訊,以便破產管理署審查,其間溫的阻止離境指示繼續生效。

如果有關指示根本不能協助稅局追稅,當局實不應限制有關人士行使其自由出入境的基本人權。



即係除非你一D收入都無,咁就比你走。而且重比破署可以用成大半年時間去慢慢玩。

簡單睇,如果個破產者話無錢,要走人,咁佢
1. 要證明無能力還錢,即係無收入 (或者小到近乎無),
2. 要比破署足夠時間去調查佢已經無可能比

咁樣即係形式上可以走,但係實際上都幾難
24#
發表於 18-1-2016 11:27:20 | 只看該作者
政府稅無得走~~我朋友就親身試過, 以為破左產吾洗交稅, 點知最後比政府凍結埋銀行戶口~
25#
發表於 18-1-2016 12:20:19 | 只看該作者
admin 發表於 18-1-2016 01:02
案詞寫得都幾清楚,裡面有:

政府錢唔好走...除非你準備移民.
我N年前有個朋友,本來叫 CHAN TAI MAN,PAUL(假名).
去左大家拿之後,改名改做 PAUL T.M. CHAN  
番黎真係無事.

不過佢話,當年6K 唔敢拎.雖然有張HK ID CARD.
26#
發表於 18-1-2016 12:22:30 | 只看該作者
flypig 發表於 18-1-2016 12:20
政府錢唔好走...除非你準備移民.
我N年前有個朋友,本來叫 CHAN TAI MAN,PAUL(假名).
去左大家拿之後,改名 ...

咁都得~~~
27#
發表於 18-1-2016 12:23:29 | 只看該作者
Cider 發表於 18-1-2016 00:18
我相公2015年頭要交稅但冇交, 到5月破, 3月申請時6C話欠稅可以加埋上去欠債
之後6月報稅, 到9月新一期稅單 ...

小心破後再追討...

我估破後有機會唔追住.....但如果唔係ADMIN 所講,中間搞掂條數,
解破後會再追.
28#
發表於 18-1-2016 12:25:49 | 只看該作者
flypig 發表於 18-1-2016 12:23
小心破後再追討...

我估破後有機會唔追住.....但如果唔係ADMIN 所講,中間搞掂條數,

吾會等破後追架~~~破緊都要還~~我朋友打過去問了
29#
發表於 18-1-2016 14:35:17 | 只看該作者
keing81 發表於 18-1-2016 12:25
吾會等破後追架~~~破緊都要還~~我朋友打過去問了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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