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笨笨狼 於 11-7-2014 23:08 編輯
開大會, 就是被債權人召開債權人會議.
即是破產者的案件由債權人指定的受托人來管理.
對於生活費及還款情況, 主任最好過, 很多名人都是主任跟的, 其次是外判, "F師兄"就是外判負責. 大多數人都是外判負責.
而殺手就最難過, 會想盡辦法要破產者還債而已. (如果債權人不滿意/有心要玩, 就會要求殺手跟進)
要知道, 破了產不代表不用還錢, 而是在受托人認為你可以有多少生活費,
扣了生活費的所有錢都要在破產期內用來還債, 一般是四年, 但如果受托人認為破產者不合作,
有權最多加多四年破產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