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選擇破產既, 係無辦法之中最後既決定!
三姓律師行寫既廣告, 都有其合理性, 如果無睇過可以睇報紙參考翻, 唔係話佢地做得好, 係只係代表律師睇咁多case, 好清楚知道還款期太長根本唔合羅輯同有個健康既生活指數!!
一般還款年期超過6年, 而又嚴重影響生活, 咁無選擇之下只好破產, 因為還款長過6年, 代價太大, 但如果5年還款期, 可以還到, 而樓主又唔想破產, 點解要叫佢破產 ? 而且破產唔代表唔使還錢, 玩下手樓主人工加到萬2, 萬3, 一個月要還成4千蚊都唔出奇, 還4年, 大家計下條數, 根本破產就唔著數
我就計樓主平均一個月要還2500, 破產期4年已經要還12萬, 何況樓主已預計自己人工不斷會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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