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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3-6-2016 2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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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會員 samsam2015提供
http://hkiva.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287
我係2004年因病失業兩年多, 經濟出問題要攪破產, 個案係破署主任跟, 有層未供完居屋尾會54萬, 欠4間銀行30多萬咭數, 最近都收到破署信件稱若再不處理, 佢地會考慮強拍我半層物業變現, 或者收取我地佔用物業租金, 我都即刻問過下破署, 佢地都算幾好人, 叫我自己先主動聯絡每間債權銀行, 同佢地講下還款方式, 睇下有冇得傾平d, 還清債項便可以免除拍賣物業程序, 我嘗試都搵過d律師傾過, 但佢地唔係好肯接, 可能太濕碎, 話債權銀行太多好難傾, 有一間唔接受還款方案都唔成事, 叫我自己去傾, 可能律師大雞又唔食細米嫌搵得少啦, 而家唯有自己逐間銀行講下價先, 如果收足咁多年利息, 就算佢地肯都好慘啦, 但之前見過有網友都有成功例子, 而家唯有唔得先至再打算, 家下個心都好煩, 有個好朋友肯借錢我先還銀行筆數, 希望可以先贖返我果半個業權, 再同銀行加按還錢俾返個朋友, 但如果債權銀行收足十幾年高利息同行政費用, 條數真係不得了, 可大可小, 就算朋友肯借錢清數, 銀碼太大將來再加按都會有困難, 希望各位過來人分享一下呢方面嘅經驗, 謝謝。
我係2004年先至申請破產, 我2000年果陣加按層樓做小生意, 果陣未破產但係自從01年中咗風做唔到工作, 一路要供樓, 小朋友又細, 用咗銀行咭數及透支額, 最後要搞破產。
地價14年前按樓套現已補, 四年破產期畢業已到高等法庭申請咗果張「破產解除証明書」。
居屋加按要先補地價, 所以當時補咗31萬幾地價。當時估市值140萬
會員安太太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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