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各位新年快樂! 心想事成! 一切順順利利! 我是個初哥, 已經追看過晒大部份既帖子。 事源是咁的, 本人已於1月26日經3姓入紙申破, 已有no., 但上星期六被其中一間二三線財務(x駿) 知道我申破, 說我如果真的要申請破產, 就要 call loan, 叫我考慮下初四即係明天覆佢, 因在這間財務借的是業主貸款, 申請人是我+我媽兩個名的, 而屋契個名只有我媽名字, 但一直都有準時供款, 沒有遲還過, 但如今以佢說法是要我們全清。 我想問: 1) 如今我申請破產, 份合約仲有另一個借款人, 如果繼續還到而無出現唔還既情況, 佢地都會 call loan? 2) 如他們是以我本人申請破產而作出這個callloan理由, 是否可當觸犯法例呢? 希望各師兄可以幫忙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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