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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7-10-2015 03:48 編輯
1.外判定主任真係答你唔做,我唔係破署做, 不過傳聞個比例大約70% case係主任,30%係外判
2.開大會,可以根據你背景因素,幫你判斷你高唔高機會開 (非100%) ,即係例如有冇欠三大銀紙公司錢呀.....份工係咩程度呀.....之類
3.局唔局到你還,純粹睇你收入幾多,你7000蚊收入,唔洗諗啦,1蚊都唔會還, 但你2,3萬收入,仲有公屋住,你都係等宰啦
4.你同公司靈活夾到放多D無薪假, 絕對無問題, 開口講埋出黎都無問題,債主同破署都唔會迫到你返工
當你以前全職搵兩萬,你可以改做PARTIME,30日放15日 , 拎1萬蚊, 無問題,你公司有咁彈性我好替你高興
不過就唔可以循不合法途徑轉移份糧,即係合約寫8千,用假數供老強同稅報, 背後就個個月出多一皮野現金,比老廉捉到就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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