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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生活費,被管理人漠視生活所需,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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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2-2-2015 21:00: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大家好,請給意見救小弟一條生路,情況是這我於12月16號宣布破產最近被於尖沙咀破產管理人計算生活費時各種苛刻計算至幾近不能正常生活婚姻瀕臨結束,本人負債三十萬,月入12500,未扣強積金,家住公屋,父母弟同住,父親欠債無法完全背負家庭重擔,弟經常不回家無照顧家用,母親多病一月覆各類病患數次,妻子國內人雙程証,破產管理首先棄除我供養妻子,說她三十歲應該要自力更新,首先她沒身分證不能香港工作,如果不來香港團聚在深圳要她自食其力她才一個月二千元,我住深圳租屋連水電煤最少四千港幣吧,車費最少千七元當然再遠租金可以便宜,但我每天工作十小時以上還能多遠呢?所以暫時選擇父母同住她寄居鄉下定時來香港,我父親債務連連,我母親多病沒上班,且硬是要把沒照顧家庭沒正式居住的兄弟算上一份,我已經不能盡孝,連給一點家用管理人說要除三份,對數是這麼計,但就完漠視我實際情況,我抽煙他不計,我早年2010年手腳骨折粉碎雖然所謂康復但到現在走路還痛,定時買便宜的食品和塗藥補助來支持上班,他說我只能看街症索必利痛那些,大家該知道那些是有沒用!還有一些正常洗費都被棄除計算或按到不合現實的低去計破產後經他一算比破產前生活指數還要低,我破產要降低指數算了,但我家人沒破產,一些共同開支就不該降低來要他們補貼這麼就我一個破連累全家,要我每月還款1500元,大哥你什麼都不算,如果我單身一人就隨便,但現在根本就不合理,就算不用還已經好勉強,真的要我拿綜援什麼都政府給嗎我又做不出。但想逼到我什麼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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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2-2015 16:06: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flypig 於 13-2-2015 16:09 編輯

1 唔同外判之間有差別,同一間公司唔同負責人亦有差別.
所以有幸有不幸.
2 如ADMIN 所講,大家所得的表象太籠統了.呢度根本難以講外判是否合理
3 抽煙真係唔計.上次有個巴打去左交文件,仲俾人寸左一鑊
4 樓主真係唔同意,可以先同外判傾傾,傾唔掂就要求法官判定.當然日後外判有可能借機留難.而法官判決之後,贏輸就只有認命.

破產有好多時的確不能滿足破產者的需要.呢個制度係 餓你唔死,但樣樣差DD..
過下過下,就好快4年.
至於是否要去到不同意,等法官判,樓主3C 吧!!!
最後,屋企如果有困難,可以去社署度研究一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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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2-2-2015 22:41:5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mallcat 於 12-2-2015 22:44 編輯

師兄, 外判係壓到咁低的  不過, 如你真的覺得不能生活, 只能reject所批生活費, 睇下外判點回應你

你再同外判傾下

佢有份所批生活費同意書 你唔簽佢地都無你乎  但就要睇佢將來會唔會得閒又玩下你  因佢地人手多過你
其實外判所批生活費都係餓你唔絲, 老實講一定唔夠的


3#
發表於 13-2-2015 00:33:46 | 只看該作者
如果對外判好不滿可唔可以跟返主任??
4#
發表於 13-2-2015 08:49:54 | 只看該作者
你還得多,外判就可以從中收多D行政費,所以一定做低你生活費,你如果真係咁不滿,大可以搵主任傾傾
5#
發表於 13-2-2015 09:55:26 | 只看該作者
本來想打好多字,都係唔講。因為根本無資料,數字,算罷啦。


建議:
1. 樓主列出個生活費先。
2. 樓主要明白乜叫生活費
3. 樓主要明白什麼是家庭責任。


有先再講。
6#
發表於 13-2-2015 10:24:39 | 只看該作者
由申破至今已2年 所有文件 交齊外判 每月還款fax凖時
花紅雙糧加薪全數交給外判

上年加薪900幾元 個次外判都加我900元生活費 過程好順利

今年亦會要求再加生活費

我自己覺得作為債務人 只要按時還款 對外判有polite

正常情況下 外判都五會為難我們的
8#
發表於 3-3-2015 14:37:33 | 只看該作者
先死後生 發表於 13-2-2015 10:24
由申破至今已2年 所有文件 交齊外判 每月還款fax凖時
花紅雙糧加薪全數交給外判

想問一下帥兄是邊間外判的...
樓主上文提及不多回家(同住)的兄弟姐妹也要平分家庭開支...如寫表格有4-5個兄弟不知有沒有工作..
是否要除4-5份..
如小弟搬出外住..家中有2-3兄弟同住(不知有否工作),如報供養兩老..
是否也要平分?
看了舊帖曾提及外判的生活費是不有標準計法? 外判有否捉及:
如收人工的10-20%或是負債的10-20%(整個時期)?
9#
發表於 7-3-2015 22:06:49 | 只看該作者
感觉很不合理吧!养老婆天经地义,要她自立?很不人道。
10#
發表於 8-3-2015 17:18:36 | 只看該作者
wvovw 發表於 7-3-2015 22:06
感觉很不合理吧!养老婆天经地义,要她自立?很不人道。

提外話,如果是必然的,那你另一半是否都要破產呢
11#
發表於 8-3-2015 23:09:29 | 只看該作者
各位好,我己破了六年,記得當年係金鐘破產局計生活費,個主任都好手鬆,當年得2幾歳重唔知死雙糧花紅全部用世,都唔知要上繳,好彩個主任叫我寫信解釋,唔同我計,如果唔係,都唔知點算好。再問幾時開始係外㪵架,

點評

301
多謝分享  發表於 18-3-2015 13:30
12#
發表於 17-3-2015 20:45:05 | 只看該作者
我想講,不過可能被封,我09破,依家已解除,破產期間搵左份出現金既侍應,4年來年報都係填失業,每月搵萬二蚊,一分錢都無還到,其實咁樣係係走緊法律灰色地帶
13#
發表於 18-3-2015 13:34:54 | 只看該作者
逆境求存 發表於 17-3-2015 20:45
我想講,不過可能被封,我09破,依家已解除,破產期間搵左份出現金既侍應,4年來年報都係填失業,每月搵萬二蚊,一 ...

當然理應如實上報.下不違例.



但如月入萬二,
家庭負擔重,如一家四口,
有一人讀書,
已多數不用傾生活費.

14#
發表於 20-3-2015 09:58:46 | 只看該作者
擺事實,講道理,呢D野各有立場,自己盡力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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