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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非佢有9成把握,佢唔敢搞上庭.
未上庭,要搞PAPER WORK,上庭要花人力時間.
贏左,佢都只係分 16% 拗得贏的部份.
EG: 你本來上繳3K,宜家上繳4K,$1000 X 16%=$160/月
2 輸左,就好笑喇. 日後你唱通街,報紙亦有賣. 佢的客仔,隨時不同意又要見法官.佢就好唔得閒
3 仲有,根據以前案例,法官傾向於弱勢的破產人.
如一單case, 子女係外國讀書,夠21歲.照供.而其中一個,係一嗆係香港讀書,準備去澳洲升大學.
同一單case, 俾佢請賓賓. 仲有budget 坐taxi
4 如果詐騙,法官當然唔幫你,打殘你喇.
所以,你要明白對方的弱點.當然,如飯錢,人人都係3.5k, 你係要4k...咁法官都唔會幫你喇.
凡事有理合理就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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