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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原因及破產後可以進行投資活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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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0-7-2014 16:59: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小弟剛剛申請左破產,原因係之前識左個內地女子被騙光了錢,又向銀行,一線財務借左錢比佢,差不多有20萬,但我有朋友講如果你到時見破產官同佢講你比人騙錢而導致破產係唔接受破產申請,反而佢叫我同破產官講因為投資及賭博輸光了錢才申請破產,但我見破產條例上有話進行賭博是不會接受破產申請,咁我到時應該點同破產官講及交代呢??

仲有如果破產後可以進行投資活動嗎(即係股票或貴金屬),因為我見法例又好似冇講明,定係要到時申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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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7-2014 12:40:42 | 只看該作者
keung41622 發表於 11-7-2014 11:45
問題我件事係內地發生,況且個內地女人經常用d籍口叫我借錢比佢(父親借了高利貸,自己想開店做生意,辦 ...

報警唔係想捉個女仔,係法官問你時,你解釋唔到.
報左警,警方不受理.你MARK 低PC 編號,報警時間日期,同法官講,就有個 benefit of doubt.
唔報,法官唔信你,唔俾你破,你企係度.
如果你講大話,話輸哂.都要睇法官信唔信....

以下係一個 想破但法官唔俾的案例,推卸責任,吹太大,唔俾破:
(1) 個案一: 欠債人因借錢給一位有問題賭博的同事而申請破產。

當事人欠五間銀行及財務公司共約20多萬元而申請破產,原因是去年他的一位共事五年的同事之兒子(也是他的同事,不足一年) 因在澳門賭博欠大耳窿錢被押品香港,急需金錢解決,而向當事人求助,當事人沒有多少儲蓄,後來向不同的銀行及財務公司代同事舉債,同事答應每月直接代案主供款。 事後,同事父子雙繼離職,亦沒有再作每月供款(案主多次追回欠債不果) ,案主負擔不起債務及生活費而申請破產。

法官表示對此事無法理解,為何案主會為此同事舉債,亦無法相信此同事兒子可以在澳門輸掉20多萬而欠大耳窿錢。

法官判決此宗破產申請失敗
,除非案主能有足夠証據証明他已多番及用盡方法向同事追債而確實無望追回,才可再次申請(我們暫且不懷疑此案主陳述的真實性)。

作為一個問題賭博導員,我真想告訴法官這是我們每天都可能踫到的事情,須然在人世間可說是匪疑所思,但在問題賭博個案中卻是十分普遍。 比如,一天之內在澳門輸掉幾十萬是常有發生的事,我甚至有求助者一次去澳門(二日一夜) 輸掉近200萬,一次輸掉幾十萬也大有人在。

對於親人或朋友中間的賭債救急借款也是司空見慣的事,最誇張的一個個案,家人前後把兩個物業賣掉(約共700萬) 為賭徒還債。

我衷心明白法官會覺得以上都是匪疑所思的事情,但這是受問題賭博困擾者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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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7-2014 12:48:01 | 只看該作者
冇錯,
破例的確冇講明破期內不可搞投資活動,
正如破例冇規定你要勤力工作;
冇規定要天天要下午茶等等...

但如你有多餘錢炒賣為何不上繳還債 ?
仲有,
根本投資戶口及銀行戶口已被取消及監管,
點提存 ? 點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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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2014 20:33:5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flypig 於 10-7-2014 20:39 編輯

但我有朋友講如果你到時見破產官同佢講你比人騙錢而導致破產係唔接受破產申請
沒有這回事.不過如果法官唔信你,就有可能唔批.
如果佢認為你資產轉移就唔批.

反而佢叫我同破產官講因為投資及賭博輸光了錢才申請破產,但我見破產條例上有話進行賭博是不會接受破產申請,咁我到時應該點同破產官講及交代呢??
well,破產條例指有經營業務因賭博破產,係刑事罪.可能要坐.
問題重點係,你有無做生意呢??

仲有如果破產後可以進行投資活動嗎(即係股票或貴金屬),因為我見法例又好似冇講明,定係要到時申報呢?如果破產後指4年後解破,咁去大海/MARGIN/OPTION/FUTURE/世杯,英超 全無問題.
如果指申破後,解破前,就唔得....

如果我係你,會向警局報案被人詐騙.如果警局不受理.會要求備案.同時抄低會面阿SIR 編號,報案日期與時間.
破官問到,就照直講....因為虛報,亦係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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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0-7-2014 17:09:53 | 只看該作者
如果你有錢參與投資活動﹐那債權人一定問你﹐點解有錢去投資﹐無錢還比佢?
再且﹐你破左產已經無晒銀行戶口﹐怎樣參於投資活動呢?
3#
發表於 10-7-2014 17:40:04 | 只看該作者
我破產原因同你一樣

投資活動一定唔得
4#
 樓主| 發表於 10-7-2014 17:44:45 | 只看該作者
hohochi 發表於 10-7-2014 17:40
我破產原因同你一樣

投資活動一定唔得

咁你點同破產官解釋?
6#
發表於 11-7-2014 01:20:57 | 只看該作者
keung41622 發表於 10-7-2014 17:44
咁你點同破產官解釋?

我仲未正式頒令

我的故事
http://www.hkiva.org/forum.php?m ... &extra=page%3D2
7#
發表於 11-7-2014 01:28:10 | 只看該作者
仲有,你話輸哂,都要 法官信.有條友話同事個仔輸哂,佢用錢救佢,因為大耳LOAN 數.
法官唔信,唔俾佢破,,,,,,,

你不如搵個6C傾下....
8#
 樓主| 發表於 11-7-2014 11:41:07 | 只看該作者
hohochi 發表於 11-7-2014 01:20
我仲未正式頒令

我的故事

我跟你不一樣因為我是內地發生,況且那個女人已經跟我斷絕所有聯系,電話也改了,地址也搬了,我平時在wechat跟她聯系也被她拉黑了還把帳號隱藏
9#
 樓主| 發表於 11-7-2014 11:45:07 | 只看該作者
flypig 發表於 10-7-2014 20:33
但我有朋友講如果你到時見破產官同佢講你比人騙錢而導致破產係唔接受破產申請
沒有這回事.不過如果法官唔信 ...

問題我件事係內地發生,況且個內地女人經常用d籍口叫我借錢比佢(父親借了高利貸,自己想開店做生意,辦簽證想去澳洲工作等等),D錢當初係我相信佢先借比佢,咁樣可以報警嗎?
11#
發表於 11-7-2014 12:45:47 | 只看該作者
BTW,你欠200K,月入幾多??
200K 唔係大數,係唔係一定搞唔掂????
13#
發表於 11-7-2014 13:26:16 | 只看該作者
flypig 發表於 11-7-2014 12:40
報警唔係想捉個女仔,係法官問你時,你解釋唔到.
報左警,警方不受理.你MARK 低PC 編號,報警時間日期,同法官 ...

個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呢D事新聞都成日有,輸廿萬真係唔出奇。
之後那案主又點辨
14#
發表於 11-7-2014 13:37:05 | 只看該作者
hohochi 發表於 11-7-2014 13:26
個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呢D事新聞都成日有,輸廿萬真係唔出奇。
之後那案主又點辨 ...

Nope!!!
我反而覺得條友不可信.個法官日日聽埋咁多大話把鬼火...
俾你又信唔信,為同事個仔 借到周身債.....
15#
發表於 11-7-2014 15:33:14 | 只看該作者
flypig 發表於 11-7-2014 13:37
Nope!!!
我反而覺得條友不可信.個法官日日聽埋咁多大話把鬼火...
俾你又信唔信,為同事個仔 借到周身債. ...

有時傻起上尼都好難誦,同事個仔都係同事,有時求兩求真係心軟借俾佢都不出奇
16#
發表於 11-7-2014 15:40:31 | 只看該作者
301 發表於 11-7-2014 12:48
冇錯,
破例的確冇講明破期內不可搞投資活動,
正如破例冇規定你要勤力工作;

仲有,
根本投資戶口及銀行戶口已被取消及監管,
點提存 ? 點炒 ?


其實我係資深炒賣外幣散戶,學費多年來交左200K,後來賺番400K.....前後10年,輸左9年,最後 用10K RUN 左兩年反勝.可惜當時將所有賺的錢拎去STOCK MARKET....一切已成歷史....

D 英X,可炒外幣及 貴金屬. 一般當然要BANK A/C... 但都可以唔駛. 佢都係做生意姐.而且宜家生意麻麻.
你去開戶口,現金交收.條數大就早半日CALL 佢地準備CASH. 一般幾萬銀,佢地有CASH...不過早半日通知人較好.至於俾 破署知道就要預備承擔後果了. 但佢地一般唔會知. 因為佢地唔可能 MONITOR 全港所有公司. 我認為差佬有一句講得好O岩:無鬼唔死得人. BTW,我都無玩好多年了.....
17#
發表於 11-7-2014 15:54:34 | 只看該作者
flypig 發表於 11-7-2014 15:40
仲有,
根本投資戶口及銀行戶口已被取消及監管,
點提存 ? 點炒 ?

差佬講的野我宜家唔信喇,以前我真信呢個世界有公義但自從發生完我單官司之後我發現有錢真係大晒!_
18#
 樓主| 發表於 11-7-2014 16:54:44 | 只看該作者
flypig 發表於 11-7-2014 15:40
仲有,
根本投資戶口及銀行戶口已被取消及監管,
點提存 ? 點炒 ?

其實我就是這樣想,就好似馬會戶口取消左,一樣可以去櫃位買六合彩,賭波賭馬,佢一樣吹你唔脹
19#
發表於 11-7-2014 17:36:59 | 只看該作者
hohochi 發表於 11-7-2014 15:33
有時傻起上尼都好難誦,同事個仔都係同事,有時求兩求真係心軟借俾佢都不出奇 ...

呢D野,如果有個同事去埋法庭,出哂信,同事個仔又願意做證人.
咁法官信的機會又大左.

唔係條條友UP 一隻古仔,法官都唔知信唔信....你講古仔,有SUPPORTING,就等如俾個下台階法官去信你...
20#
發表於 11-7-2014 17:43:40 | 只看該作者
keung41622 發表於 11-7-2014 16:54
其實我就是這樣想,就好似馬會戶口取消左,一樣可以去櫃位買六合彩,賭波賭馬,佢一樣吹你唔脹 ...

話時話,我認為 人應該儘量跟從法例規條.但要認識規條下的漏洞,同社會實際的 運作.
即係我唔鼓勵你係破產時去 炒賣 貴金屬同外幣. 因為 有戶口==有證據....可免得免....

至於買六合彩,我都買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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