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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人係4年都唔使上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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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6-7-2016 09:18:56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因為生活費大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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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7-2016 22:09:52 | 只看該作者
其實好簡單,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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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樓主| 發表於 21-7-2016 11:28:41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咁我就跟公司果份報,收入$10000,生活費可能已經超過入息
27#
 樓主| 發表於 21-7-2016 11:26:47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公司比果份報稅,咪就係得12萬一年扣mpf$6000囉,其他公司無報
26#
發表於 21-7-2016 09:33:28 | 只看該作者
octpus 發表於 21-7-2016 09:09
多謝回覆, 因為公司好古怪, 報MPF同稅都只報1萬, 其他OT準貼出現金唔知公司報咩, 所以問下就咁跟MPF同稅度 ...

點會唔知呀!

法律規定公司要比番份你收入年結比你喎。跟住報無死!
25#
 樓主| 發表於 21-7-2016 09:09:29 | 只看該作者
多謝回覆, 因為公司好古怪, 報MPF同稅都只報1萬, 其他OT準貼出現金唔知公司報咩, 所以問下就咁跟MPF同稅度報1萬定點
23#
發表於 20-7-2016 22:08:0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20-7-2016 22:10 編輯
octpus 發表於 20-7-2016 08:53
我先生正是出現金,所以先問呢個問題,唔該晒大家

第一層次:出現金,只係代表抹左出糧既證據
第二層次:公司收支盤數有冇用你id去同任何政府部門/私營企業留底(最基本如:mpf/稅項)
第三層次:有冇比人跟蹤/比人報串/撈偏比警察海關捉左間接令破署知道.....等等好多因素

就算你做足晒3層,都有0.01%機會出事
如果你連呢三樣野都一頭霧水,就勸你乖乖做人
22#
 樓主| 發表於 20-7-2016 08:53:53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渣古 發表於 20-7-2016 08:04
出現金者大有人在

我先生正是出現金,所以先問呢個問題,唔該晒大家
21#
發表於 20-7-2016 08:04:42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出現金者大有人在
20#
發表於 19-7-2016 19:18:40 | 只看該作者
octpus 發表於 19-7-2016 10:33
其實我係想知, 正常唔係失業, 有工作但開支計出黎大過收入, 無雙糧無花紅, 所以4年都唔使繳? 定係有收入一 ...

冇收入就肯定冇得繳

但唔係話有收入就一定會上繳

唔通做兼職3000蚊一個月都要繳咩

「佢唔係玩百分比抽水制,而係比個cut off值,」

唔超個值就唔洗理

至於呢個值,就個個人都唔同

你調節到唔over個定值就唔洗繳
19#
 樓主| 發表於 19-7-2016 18:23:11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flypig 發表於 19-7-2016 12:00
你要理解個原則:
1 你要夠錢生活(合理生活)
2 多餘拎去還錢..

明白,唔該晒
18#
發表於 19-7-2016 12:00:21 | 只看該作者
octpus 發表於 19-7-2016 10:33
其實我係想知, 正常唔係失業, 有工作但開支計出黎大過收入, 無雙糧無花紅, 所以4年都唔使繳? 定係有收入一 ...

你要理解個原則:
1 你要夠錢生活(合理生活)
2 多餘拎去還錢..
而唔係, 規定每月上繳幾多.
咩雙糧花紅,如果月費都唔夠生活,當然去傾生活費時企硬一定要年結而非月結.
17#
發表於 19-7-2016 10:36:44 | 只看該作者
octpus 發表於 19-7-2016 10:33
其實我係想知, 正常唔係失業, 有工作但開支計出黎大過收入, 無雙糧無花紅, 所以4年都唔使繳? 定係有收入一 ...

破處會同你傾生活費, 按你供養人數
16#
 樓主| 發表於 19-7-2016 10:33:07 | 只看該作者
其實我係想知, 正常唔係失業, 有工作但開支計出黎大過收入, 無雙糧無花紅, 所以4年都唔使繳? 定係有收入一定要繳?
15#
發表於 18-7-2016 19:38:33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人地b哥哥夠老破過啦…老破期間坐豪華車食鮑魚,咪又係咁過
14#
發表於 17-7-2016 14:25:36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明白晒。thanks
13#
發表於 17-7-2016 13:05:48 | 只看該作者
kln747 發表於 16-7-2016 14:19
搭的士豪食最緊要唔駛自己俾錢就得

搭的士豪食最緊要唔好咁揚同唔好係名人唔好同債主有牙齒印。
萬一俾主任撞到,佢9成9唔認得你,認得都詐睇唔到。
12#
發表於 17-7-2016 12:58:32 | 只看該作者
Pitygirl 發表於 16-7-2016 23:17
我意思係有無人4年都失業

你問下張震軟許侍人梅啟名!
好多人誤會破署主任係訓導主任,其實佢員係一個打工仔。
根據破署出過統計,大部份老破者還極少甚至唔還。
11#
發表於 17-7-2016 04:25:0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17-7-2016 04:48 編輯
Pitygirl 發表於 16-7-2016 23:17
我意思係有無人4年都失業

有咩問題先?
根本唔關破唔破產事
用普世角度睇:
「你冇料,自然要乜叉都做;有料有人撐,成世唔洗做都得」-(自然定律)

加上破產署無權管你任何''工作意願''
佢只係有權管理''入左你袋的薪金/資產''

如果四年內無資產流經你手,佢都冇野咬到你,只可以等滿期close file
邊有法例話破左產就要強迫工作還錢比債主,
知唔知咩叫人權,法治社會只有人權冇人情

-四年乜叉都唔番又得-番下停下又得
-日日番足十幾個鐘又得(超額一樣要拎去還,唔會可憐你)佢冇權管你點選擇!

你朋友屋企人有貨,
包你四年入大學進修,住hall溝學妹都仲得,你咬佢食咩

按章工作,按法理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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