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1111|回復: 6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新手一問!好煩!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4-5-2016 20:19:51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人6月17日先上去傾生活費,但係我而家申請咗離婚,係咪要立即同外判講?同埋之前申請破產時,律師話唔可以請工人(因為有個4歲小朋友,加上工人係用丈夫名請),所以當然律師話唔可以報,咁我而家申請緊離婚,咁我而家可以點,外判會唔會唔比我繼續用工人,之前報開支冇報工人人工?
7#
發表於 5-5-2016 00:09:01 | 只看該作者
6#
發表於 5-5-2016 00:07:19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去到一定要求請工人。佢唔制。法庭見。由法官判決
5#
 樓主| 發表於 4-5-2016 22:17:25 | 只看該作者
c128heidi 發表於 4-5-2016 22:10
喔。。原果你有工作而又有小朋友。。有可能可以請工人的。。

其實我一路都有請,只係之前報開支時沒有報工人人工,加上我而家搞緊離婚,個小朋友會跟我,咁即係工人出糧都係我比,咁我而家可唔可以報返工人開支?如果可以報,我係要而家同外判講定等6月17號上去傾生活費果時先講
4#
發表於 4-5-2016 22:10:07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喔。。原果你有工作而又有小朋友。。有可能可以請工人的。。
3#
 樓主| 發表於 4-5-2016 21:20:02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ai143237 於 4-5-2016 21:41 編輯

李思x周慧x
2#
發表於 4-5-2016 20:31:17 | 只看該作者
你既外判係邊個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破產聯盟

free web stats

GMT+8, 22-9-2024 06:43 , Processed in 0.05059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ٻظ� 返回頂部 �����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