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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唔係想捉個女仔,係法官問你時,你解釋唔到.
報左警,警方不受理.你MARK 低PC 編號,報警時間日期,同法官講,就有個 benefit of doubt.
唔報,法官唔信你,唔俾你破,你企係度.
如果你講大話,話輸哂.都要睇法官信唔信....
以下係一個 想破但法官唔俾的案例,推卸責任,吹太大,唔俾破:
(1) 個案一: 欠債人因借錢給一位有問題賭博的同事而申請破產。
當事人欠五間銀行及財務公司共約20多萬元而申請破產,原因是去年他的一位共事五年的同事之兒子(也是他的同事,不足一年) 因在澳門賭博欠大耳窿錢被押品香港,急需金錢解決,而向當事人求助,當事人沒有多少儲蓄,後來向不同的銀行及財務公司代同事舉債,同事答應每月直接代案主供款。 事後,同事父子雙繼離職,亦沒有再作每月供款(案主多次追回欠債不果) ,案主負擔不起債務及生活費而申請破產。
法官表示對此事無法理解,為何案主會為此同事舉債,亦無法相信此同事兒子可以在澳門輸掉20多萬而欠大耳窿錢。
法官判決此宗破產申請失敗,除非案主能有足夠証據証明他已多番及用盡方法向同事追債而確實無望追回,才可再次申請(我們暫且不懷疑此案主陳述的真實性)。
作為一個問題賭博導員,我真想告訴法官這是我們每天都可能踫到的事情,須然在人世間可說是匪疑所思,但在問題賭博個案中卻是十分普遍。 比如,一天之內在澳門輸掉幾十萬是常有發生的事,我甚至有求助者一次去澳門(二日一夜) 輸掉近200萬,一次輸掉幾十萬也大有人在。
對於親人或朋友中間的賭債救急借款也是司空見慣的事,最誇張的一個個案,家人前後把兩個物業賣掉(約共700萬) 為賭徒還債。
我衷心明白法官會覺得以上都是匪疑所思的事情,但這是受問題賭博困擾者的真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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