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等了半年才決定, 是好事, 就是債權人已經放你一馬.(認為你沒有肉可食, 不用動用殺手.)
而最終破署就只安排你到外判而已, 大部份外判會跟得比殺手鬆, 只要有功課(還款), 大多不會有問題.
除非是和債權人有生意往來的, 才會有小動作, 不過是很少很少的, 而且小動作吵上法院他們也會敗訴.
所以一般外判最多是慢, 不會太過份, 不用擔心.
這是移交, 上去外判就會正式要債生活費了, 不過, 之前你不是報了生活支出嗎?
現在你要做的是準備好所有支出單據和支出證明, 盡量爭取回之前的支出數據,
如果成功, 最多只要上繳數百至仟多左右以及年終要上繳而已.
要還款是要有心理準備, 不過一般單身人士7/8仟生活費都可以爭取到的,
所以你要爭取1萬上下不是沒有可能的事情, 所以根本不用擔心, 況且,
只要有還錢的決心, 無論要還多少, 一定不會多於收入的三成,
試想想, 老破前不是還得更可怕嗎?
再者, 四年過後又是新生活, 現在的付出你就會覺得值得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