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跟外判也要有條件, 看分享可以留意大多數是有工作, 薪資過萬, 每月可以有一定還款的案件.
而可以大量還款收入中高的, 很多就會被要求開債權人會議, 落入殺手之中.
而案件簡單的, 債權人也沒有興趣的, 很多人都是直接由破官來管.
其實, 就像我自己, 除了因為要長期離境, 找過主任外, 每年的報告都是從國外寄回香港,
如是者四年過去, 主任都沒有任何聯絡, 所以自己有點不放心才上網找資料, 最後找到破聯這兒,
不過在破聯中就發現, 有很多師兄都是交給外判的, 還有不少是落入殺手手中,
所以才好奇地去看不同的討論和分享, 因為我認識的多個個案中, 都是由主任跟的,
雖然我知道有簡易程序和外判制度, 但因為當時接觸外判的個案近乎零,
還以為不是很普遍呢? 最後在分析中發現, 一般人落手外判的機會原來很多的.
而落入殺手手中數量也很多, 而三者都各有自家的共通點.
所以, 以師妹的狀況, 只要申破文件足了, 有合理解釋而通過申請後,
由主任直接跟進的可能性其實有很高. (這只是我個人分析而已, 所以根本不用想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