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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mallcat 于 2-2-2012 21:09 编辑
bb_q_888 发表于 2-2-2012 20:49
如果財政C跟進得好,講明我地可以用呢$6000,咁我地6000一定樣可以有法律保障.
我地呢D跟外判生活費已經唔多, ...
其實老破已經付出代價, 派錢其實要公平, 無理由分化, 香港正苦就係無英國人既管理能力, 只係識執行, 要當家真係唔掂, 守財奴同無新意, 年年就係 差響, 電費補貼, 免稅額, 唔係話無用只係咁既 財爺, 阿水都識做, 一創新少少好似舊年原本打算比六千入強逼金, 即刻出事, D AO EO真係唔輪掂 用下個腦都知6千蚊入強逼金實比人"炳"啦, 真係蠢過豬, 私人公司就唔會咁白痴都想得出, 只有正苦先咁醒
英國人以前有一套政策, 去安定港人生活, 而減少佢地對民主要求, 講玩政治, 真係拍馬都追唔上!
睇到D 人肉錄音機既人都可以做高官, 就知香港遲早玩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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