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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razy1777 於 2009-6-29 21:04 發表
4月已頒了破產令, 已為雨過天晴, 唔駛俾銀行追數
點知近日媽咪(彌賞人)收到學生資助辦事處(SFAA)o既信件, 要求她代我一次過還清所有欠款
打過去SFAA問, 如想延期或分期, 需提供每月入息,支出及6個月銀行簿仔資料作 ...
你當時有無講,你已經申請破產?
因為:
1. 破產條例規定,基本上你唔可以私自去解決,
2. 佢地都都可以同你有任何的決定
3. 因為你係法律上已經無辦法去決定你的還錢,佢一定會搵彌賞人
你只可以搵朋友幫手一次清,因為你的身份已經唔可以私下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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