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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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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9-1-2016 17:48:31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明天去找律師攪破產,一直在網上扒文,看有甚麼問題,到時可請教律師。但越看越心驚同心灰!


在yahoo見到
1) "請問一下, 在破產前銀行透支會問有問題嗎?我即將要見主任, 是否要解釋? 如何解釋較好?

答:當然有問題!基本上你臨近破產仍然透支導致債務更形惡化,則已符合欺詐的指控,可被刑事檢控!
但由於問題中重要入監獄無提及負債總額,最近透支的數目,故暫時未能判斷情況如何!但被破產管理署追問和要求解釋便是必然的了!

不過要成功令署方接納解釋恐怕並不容易,因如上所言,不論原因為何!祇要在明知無能力償還的情況下,仍然不顧後果地去借貸加重務,即已觸犯法例!故不論如何分辯,始終脫不了關係! "

唯一可辯之處是在作出透支之時,債務仍未惡化致要破產,祇是後來因其他原因(如突然失業、患病、受傷等)才導致再無還款的能力,最終更要考慮破產!否則如直言在透支時已資不抵債無力償付,則被控欺詐的機會不少!當然也要提交財務資料去確證所言非虛,才會得到署方信納!



2)” 還有,我現時欠了大約十七萬卡數,當中有幾條卡數只有個多月時間,請問應該拖到何時才去搞破產比較好呢?是否在銀行或財務公司派人上門追數前便已經申請破產是最好的?

答:理論上仍在使用信用卡中,最好不要立即申請破產,否則有機會被銀行控以欺詐的罪名!因你明知自己債台高築,經已無還款的能力!但仍不節制地使用信貸工具,便符合欺詐的控罪!

最少也要如期還款半年以上,這半年間要即時停止再使用所有信貸工具,則理應可減輕獲罪的機會!

至於何時為佳並無一定,按理當然是未有收數滋擾前便申請破產為好!但一般人都是被債權人追至拖無可拖,才立下決心去申請破產!

故如在未有任何收數行動前便自行申請破產,會予人早有預謀藉破產逃避償債責任的感覺,就算破產管理署也可能有這個錯覺,到時對你申請破產或許帶來負面影響!請小心考慮清楚! 最重要想問的是如果我突然之間失業無力再還款,之後故意去以信用卡現金透支來申請破產的話,被銀行或財務公司告我欺詐入罪的機會高嗎?

答:千萬不可!你明知失業無能力償債的情況下,依然選擇透支信用額!絕對符合欺詐的指控,相信你的破產呈請剛遞上破產管理署,這邊廂銀行便告你欺詐了!

最心灰是隨時破不到產浪費了借錢給我攪破產的親友金錢 同入獄
3#
 樓主| 發表於 19-1-2016 18:19:21 | 只看該作者
1)食得咸魚抵得渴,如坐監都冇法!
2)最怕是不批准破產,浪費了親戚幫忙籌的破產費用,坐完出來都一路比人追數
4#
發表於 19-1-2016 18:26:41 | 只看該作者
1 破產前透支視乎銀碼與時間。我破前一月內透支10k 去大海博殺。本版有人破前1-2月透支6位數。全部無事。
2 大把版友破前幾日仲用緊
3 look 卡老破大有人在。近10年我未見過因此有人被告。
5#
發表於 19-1-2016 18:32:09 | 只看該作者
結論,小心當然好,但太超過則與現實脫節。
Yahoo knowledge 的確提供好多有用意見。唯所述的破前透支,未符實戰經驗。麻煩你search 下,老破被告只有三,一為詐騙填不實資料,一為資產轉移,一為經營業務者因賭破產。因透支老破者眾,且透支日期與申破期近,被告則未有見。
6#
發表於 19-1-2016 18:35:50 | 只看該作者
你要想一想係,為170k老破是否值得。
同埋,律師未必接(如果透支銀碼大而距申破期近)你要自己搞。仲有,你呢一年透支,要想好合理解釋。唔好俾人懷疑資產轉移。
7#
 樓主| 發表於 19-1-2016 19:01:56 | 只看該作者
1)欠咭數成七十個!!
2)晸近三個月現金透支大約三萬以下
3)在澳門呢年幾碌咭輸的!
8#
發表於 20-1-2016 00:38:02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基本上問題不大。print 好bank statements,搵齊資料證明你有病,係病態賭徒。只要你唔係老細就ok.可請教版友 alex2233,佢係過來人。
9#
發表於 20-1-2016 08:04:10 | 只看該作者
我破產前兩個月借左依哦成十萬低息,一個月都無還就申破,解破至今一年,無事
10#
發表於 20-1-2016 09:38:42 | 只看該作者
cc4321 發表於 20-1-2016 08:04
我破產前兩個月借左依哦成十萬低息,一個月都無還就申破,解破至今一年,無事  ...

咁師兄有冇解釋D錢去左邊
11#
發表於 20-1-2016 10:29:09 | 只看該作者
alan1alan 發表於 20-1-2016 09:38
咁師兄有冇解釋D錢去左邊

無做過任何解釋,可能因為係依哦低息貸款還比依哦信用咭,只係左手過右手無現金到手
12#
 樓主| 發表於 20-1-2016 10:42:18 | 只看該作者
1)銀行資料我都唔齊,到時要先再想了!因匪x以年度計,一年前,二年內資料要$750,二年前三年內要1000
2)大約22個月前辭職,拿了畢長期服務金,當時,用來找清所有信用咭同埋還返俾親戚30萬。會否當我資產轉移!
13#
發表於 20-1-2016 10:44:46 | 只看該作者
Mygod 發表於 20-1-2016 10:42
1)銀行資料我都唔齊,到時要先再想了!因匪x以年度計,一年前,二年內資料要$750,二年前三年內要1000
2)大 ...

拎左D 公積金,只要解釋到流向就可以.用黎 數COME 數無問題.有紀錄.
14#
發表於 20-1-2016 10:54:58 | 只看該作者
Mygod 發表於 20-1-2016 10:42
1)銀行資料我都唔齊,到時要先再想了!因匪x以年度計,一年前,二年內資料要$750,二年前三年內要1000
2)大 ...

係還清晒D債清左零,之後再欠呢70個?係清晒,有晒流向就問題唔大
15#
 樓主| 發表於 20-1-2016 11:00:03 | 只看該作者
銀行度有記錄,但個親戚度係前個十幾年每一,二個月借三,四千咁積落,都無紀錄。照計都唔止三十萬,只是佢話我無嘢做了,又清咭數,留返D錢傍身!今次破產費,都係問佢借!!
16#
 樓主| 發表於 20-1-2016 11:03:07 | 只看該作者
是,當時所有銀行數全數還清,而家欠的,是後期呢年幾翰了的
17#
發表於 20-1-2016 11:03:42 | 只看該作者
Mygod 發表於 19-1-2016 19:01
1)欠咭數成七十個!!
2)晸近三個月現金透支大約三萬以下
3)在澳門呢年幾碌咭輸的! ...

唔知貼唔貼得,係破署官網搵唔到有公開連結 係GOOGLE用關鍵字就搵到
GOOGLE 搜尋> 破產條例 第130條 > [PDF]檢控的統計數字- 曆年 - 破產管理署



賭博被告
第133條 - 破產人曾從事一個行業並在破產令頒布日期倘未清償債項, 干犯賭博或進行輕率而冒險投機活動的錯誤,2015年發出傳票1張 定罪1宗 罰款2000

2015年列表最多人被告係
第1位係第43A條 - 破產人沒有呈交每年度收入及取得的財產說明書
第2位係第134條 - 破產人沒有備存/保留妥善的帳目 (做生意唔齊帳簿果類)
第3位係第129條 - 破產罪行包括沒有交出財產; 沒有交出帳簿; 在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中有所遺漏或作出錯誤陳述等

18#
發表於 20-1-2016 11:36:57 | 只看該作者
同意各會員的回覆。

如果樓主要絕對安全,咁你應該係借貨後7 (?) 年先可以申破。因為破署可以查7年紀錄。你慢慢等。

我記得有會員話過,佢律師叫佢3個月內唔可以用有50蚊以上的交易天!

真係安全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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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而家太多人申請老破,D律C已經去到揀客的地步。唔99%安全都費時搞。
19#
 樓主| 發表於 20-1-2016 11:42:03 | 只看該作者
Admin,我唔係要絕對安全,即如之前我話,食得咸魚抵得渴,要坐監都冇法
只是烦了個親戚咁多年,怕又連累到佢!
20#
發表於 20-1-2016 14:36:12 | 只看該作者
Mygod 發表於 20-1-2016 11:42
Admin,我唔係要絕對安全,即如之前我話,食得咸魚抵得渴,要坐監都冇法
只是烦了個親戚咁多年,怕又連累到 ...

6c 只會跟住法例同你傾, 因為教唆一步距地可能連牌都無埋~~直接講句我呢刻有錢都洗去搞破產啦, 就係呢刻無錢先要破, 咁錢係邊到黎丫~一係問人借一係就問銀行架啦~~所以只要你能解釋到d錢去到邊到就無問題了~~
我申破時都係draw信用卡黎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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