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產人士本身不能有保險, 除非是別人幫你買的. 一般非儲蓄險不交費就會停掉, 如果是儲蓄險就要上報, 由破官來處理.
在申請前取消, 除非金額很少, 不然有機會被追討. 因為理論上是有錢就應盡力償還. 如果金額太大, 就會有機會被視為逃避債務.
2)月結單盡量交吧. 除非欠很多.
3)有沒有工作不影響你的破產, 因為申請了, 也會花上兩個月左右的時間才可以正式通過, 期間在申請時已經要填報你的收入,
在通過時又要再填報一次, 除非你可以延長三個月的時間. 不過, 當你領了破產令後, 當有新工作/收入改變時, 也要再通知破署,
因為任何收入改變都會影響你應該還款的金額. 因為除了基本生活費外, 多餘的錢和資產都是要拿來還債的.
(在破產期內,連收到超過2000元的禮物,遺產,獎品都要上報給破署知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