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以上綱領下特別留意的事項中,當局提及政府部門已將不少個案(例如簡易程序的清盤個案、 以至簡易的債務人呈請的若干破產個案)外判予私營機構從業員處理, 政府當局可否告知本委員會: a. 在過去三年,各項交予外判私營機構從業員處理的破產及清盤個案分別有多少宗,就有關工作支付的費用每年分別為何; b. 現在涉及處理破產及清盤個案的私營機構數目及從業員數目為何;當局現時如何監管他們的服務質素; c. 儘管外判處理的個案數目不斷增加,但指標顯示來年度每名破產管理主任會處理的個案卻也不斷增加,其原因為何; d. 現時部門有否積壓的破產及清盤個案仍待處理, 如有,平均等候處理的時間為何; 及 e. 在計劃設立的法定企業拯救程序下,當局預計可減少多少清盤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