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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b_q_888 于 7-10-2012 16:15 编辑
pre-bankruptcy 发表于 7-10-2012 11:36
我明白你們所說的開支了!可能我一直想說的開支是水電煤、差餉、租金、上網等一切生活上有單據既開支。而 ...
破產重要一點就係支出不可大過收入,
你失業無收入,而有支出.....你報10000支出,就只可說這是10000支助(親人給予).
但你報10000支出,親人支助3000.....那餘下7000是誰出?
不合理你要作出解釋.
假若你未有收入,你可以先報自己基本生活費,因為生活費是可以改,到有收入再報供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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