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 ... &extra=page%3D1
本人現住的村屋(一個人住)月租5000,如申請破產後,
個官會唔會叫我搬屋唔好住咁貴,其實只不過係新界村屋...
另外,點為之基本生活開支?有無上限???
屋租,水電煤,電腦上網,手提話費用,屋企雜項,日常起居如搭車食飯等等....
是否全部都可以照報??有無邊位大大可以教我點報呢???
我計過加埋晒大約要$10,000左右(已經包括屋租都去左5000),會唔會多得滯個官唔批??
其實本來係同老婆一齊住佢可以幫補到,但最近佢話想離婚,
所以將來只有我自己一個搞掂,所以要計定條數.......唉!!
小弟今年35歲,已人到中年,正正係人又老,錢又無,老婆又走佬.......
自己月入得$10000-12000,居然可以爭$180,000數(大部份用在屋企,絕無賭博or投資),真係好後悔好後悔.......
之前35年人生真係好失敗,現在唯有從新振作,希望在人生的下半部可以由頭來過吧!!!
順帶一問,小弟的收入裡面有大約2000來自兼職,這2000是出現金的,是否都要上報呢??
因為種種問題令小弟十分苦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