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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le126 发表于 31-5-2012 16:11
smallcat : 攪左破產係由上版主樓交文件開始計. 定係宣誓之後開始計 ?
同埋3姓說現在整理 ...
理論上, 攪破產日係宣誓開始計的, 比如, 你 5月10日去3姓, 5月 15日去宣誓, 理論上係5月15日起你唔可以再用信用卡, 因為你已經知道你自己破產, 一做破產就已經代表所有既資產有餘款要用作還款之用, 唔係比你亂用, 但宣誓前你可以當未攪都可以, 但宣誓後就唔好再用了!
宣誓係律師樓搵其它行律師叫你讀一次誓詞, 或簽個名, 唔係法院, 法院係頒令!
你宣左誓, 3姓就會將文件交去法院, 大概一個半月後會頒令, 頒令後就係正式踏入破產期4年既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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