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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兄弟姐妹,
小弟十二月頭都自行申請破產, 由於失業欠財仔同卡數(主要係UX / 星X銀行 / 恆X銀行共40萬左右) 真係冇力還, 仔女又唔肯幫手, 唯有希望重新做人.............
已排期1月1X號上庭, 但好多電話打黎追數, 想問問
1. 係唔係可以話佢知我申請左破產, 定我要等正式出左破產令先可以通知個D機構?
2. 我同老婆/呀媽(年老)一齊住, 開支包抱屋企使用, 同埋照顧呀媽飲食乜乜乜, 係唔係一一可以上報? (我未填訊問表, 好驚填錯)
3. 其實破產之前十月之前我一直仲係洗緊呀媽D老本(請留手唔好插) 咁十一月用完加上正式冇工開就唯有老破, 咁我會唔會俾人問我要証明以後都冇個D錢入?
4. 我試過去搵工但份份都叫我等call..... 咁我如果正式出左破產令, 但冇收入, 問仔女拎小小生活費會唔會當收入??
其實我仲有好多個問號不過我諗都係唔應該問太多先, 可能好多都好多餘唔想再帶太多麻煩俾人。如各位有心人可以分享下教下路, 小弟不勝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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