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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因為欠中銀同匯豐共30幾個,而中銀斷供左幾期之後,中銀就俾左收數公司收,
搞到日日打黎屋企.因壓力太大,小弟我係23/7已經申請左破產,之後收數工司已經無
再打過黎,當諗住等1/9上庭頒領後可以過新生活既時候,就係前2日先諗起,我係深圳有層樓而唔記得
申報,點解會唔記得呢!因為層樓係大約7年前我朋友佢用我名買的,之後簽左受權書俾我朋友,我就無理
小弟我有好幾個問題問各位CHING
1.係唔係一定要補返層樓既資料上去.如果係宜家再補返上去得唔得?因為1/9就上庭!會唔會話我不誠實申報財產?
2.若果要報返層樓上去!咁宜家我MPF有16-7個,如果我可以籌多20幾個返黎,可唔可以拎MPF既錢出黎還?
3.如果係頒領前還左錢,破署係唔係仲會有我紀錄?
麻煩各CHING幫忙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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