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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15-5-2015 21:00 編輯
我都係將要申破既人,仲等緊出糧先有錢破
之前都係有同你同一個問題,不過問過呢到D師兄,以我基本了解,就係如下......
法庭應該唔會主動告破產人
十個破產五個都唔會三個月前完全清白身家架啦...
應該係銀行決定告唔告你.....
但係諗深一層,銀行用咩理據告你,你用假收入,假身份資料呃佢借錢嗎?
你有隱瞞自己貸款記錄同佢申請嗎?(基本上好難呃到,好多銀行都要求取你tu再批刻)
除非你同時間問三個銀行借,而對住每一間又聲稱只係申請緊一間,之後一次過搏晒3間既貸款,咁就大鑊
即係有明顯既證據比佢入到....佢先告到你...
無一條法例係破產前三個月內貸款屬刑事罪行的...
難道有心借完唔還的人,借夠1000萬,存心計畫,還左6期100萬,就為之安全,就可以妄顧法律,袋900萬著草嗎??
難道借左10萬,一Q清袋,就要比人告同坐監嗎
我番查比銀行告既新聞/案例,多數都係用假資料假職位,或者隱瞞借左其它財仔既錢再同銀行借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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