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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mcb 發表於 8-7-2014 20:54 原來係咁,即係去澳門大陸果D冇依D付款資料就唔洗
301 發表於 2-7-2014 12:38 破產期內確係可自由出入境, 但破產官有曾經講過要通知咪通知咯! 佢講既須通知,一般皆離港三,四天以上才須報 ...
謝滿蘭 發表於 2-7-2014 12:49 就算去旅遊。。話家人俾錢都得的
笨笨狼 發表於 2-7-2014 16:39 只要保留別人出資的證明就可以了. 一個人出發沒有什麼問題, 我當年離開香港, 也是一個人出境. 基本上也不用 ...
hkmcb 發表於 2-7-2014 20:59 可否舉例什麼物件是「出資的證明」
flypig 發表於 2-7-2014 21:37 一個人頭,有如持牌人,到時有人認頭就可以
kumiko1030 發表於 8-7-2014 14:00 所以我諗昨日嗰個人用唉瘋5s上去搵破產官應該都係有個持牌人XDDDDDDD 當然佢見官收埋咗部電話 ...
flypig 發表於 8-7-2014 18:20 破官問:點解有部新I PHONE,我都唔捨得買. 答:朋友借俾我玩.
笨笨狼 發表於 8-7-2014 04:12 比方如果是買機票/旅行社的收據, 付款人的付款資料, 只要是證明到不是你出錢, 官要查都不犯法. (像我離港 ...
Heihei 發表於 8-7-2014 19:59 haha, 咁岩我9月都去旅行,係時候搵個持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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