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扣除mpf月入$20000
3年來累積欠債45萬左右, 冇賭錢, 冇勁買野, 冇投資, 不過係比哂我老公o係大陸做生意(正當的), 但他生意失敗。
在大陸生活了2年多, 近年天天中港兩邊走返工。有2個女, 一個將會讀幼稚園, 我想安定下來了, 亦金錢上支持不了我老公, 想帶兩個女返香港住。
我保守估計須要以下開支, 總數已是$25000(即-$5000), 我可以怎麼辦? 因帶住兩個女, 一定要搵人湊。另外, 年尾應該可以畢業不用交自己的學費及會加人工$5000(前後+$3000)。我應該申請破產嗎?
食飯錢 3000
車錢 840
電費 500
水費 100
煤氣費 200
上網費 150
手機月費 68
屋租 5000
供養父母 1000
預留交稅 500
醫療費 500
女兒學費 1600
育兒什項 1500
什項 1000
校車 540
工人 3800
自己學費(我在part time讀書) 3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