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破產後四年應該點做 [打印本頁]

作者: 力保不失    時間: 3-12-2012 01:09
標題: 破產後四年應該點做
咁多位,我想請教下,我02年被頒破產令,交足四年報告,無人再聯絡過我,我都無去宣誓攞解破,但係今年收到封信,內容係話類似無人提出反對之類等等,我想問下,其實我係咪去攞返張解破書會好啲呢,如果我唔攞會有乜唔方便呢,請各位賜教

作者: dopod123    時間: 3-12-2012 01:12
去擢啦,點都好啲,話匙都有個証明
作者: lulumason    時間: 4-12-2012 00:49
其實4年後巳可拿解破信 而你不拿便到8年後通知你 因最高年期為8年 是你當年(4年)不拿 對方又不会主動同破處講 所以破處等8年後才通知你 而你拿了可以證明你巳完成責任 不然銀行衹有你的破產記錄 若有什麽需要銀行幫忙 咁就要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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