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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申請公屋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flypig    時間: 30-10-2012 12:08
標題: 申請公屋問題
朋友急想申請公屋,有以下問題:

背景:
06年解破.
居於外地數年,平均一年回港兩個月左右.
今年起居於深圳.一星期到港2-3次.

問題:
1 申請公屋符合資格嗎?
指申請公屋有無要求申請人在香港居住?
如為非,可以搬回港再申請嗎?

2 如要回港,其父有一公屋單位,戶口係其父,其母,其妹 3 人.
可以居住並作為住址以申報而不觸犯法例嗎?
指真居住,而關心有否規定
公屋只容許 有戶口人士居住?

在此先多謝各位大大意見!







作者: 301    時間: 30-10-2012 12:44
本帖最后由 301 于 30-10-2012 12:49 编辑

申請公屋與解破與否無關.
申請資格及手續看"房署"網頁....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flat-application/application-guide/ordinary-families/index.html#p2

基本公屋申請資格
申請公屋的家庭必須符合下列的申請資格。如果家庭成員包括長者,可以在輪候和配屋方面獲得若干程度的優先。

在父親名下公屋可以居住,並作為住址以申報並無觸犯法例.
但係理論上當然係有戶籍才可在該單位居住(包括過夜).
因為係有規例:凡在公屋過夜之非戶籍者須向屋邨辦事處登記.
不過都無人記得及執行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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