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如果填form填錯資料會點? [打印本頁]

作者: van    時間: 20-3-2009 15:45
標題: 如果填form填錯資料會點?
如果填form填錯資料會點?
例如填錯戶口號碼或者電話號碼咁
會reject返嗎?
作者: roy    時間: 20-3-2009 18:55
標題: 回復 #1 van 的帖子
星期一快D打去破署應點做,你好似依幾天申請,趁D資料未咁快上到去睇你個case.

電話:2867 2448
作者: van    時間: 20-3-2009 20:37
原帖由 roy 於 2009-3-20 18:55 發表
星期一快D打去破署應點做,你好似依幾天申請,趁D資料未咁快上到去睇你個case.

電話:2867 2448



唔該roy
始終自己攪真係好多問題出現.奉勸各位想申請既朋友,
有能力最好搵律師幫手
作者: lalaeveryday    時間: 2-2-2010 01:38
本帖最後由 lalaeveryday 於 2010-2-2 01:51 編輯
唔該roy
始終自己攪真係好多問題出現.奉勸各位想申請既朋友,
有能力最好搵律師幫手
van 發表於 2009-3-20 20:37

推反d個 post 上來先.
填錯野,填漏野,好簡單,就係等上法庭宣破日就ok!
因為所有文件一送到高院的書記處,就已經由高院負責.而在法律面前,所有野都要經過法官同意及宣判才可以修改的.
而如果是無律師代表的人,記得當天要帶齊所有破產文件正副本.因為當法官宣判,你的破產文件有問題後,高院有專人幫助你修正問題.
記得唔好怕唔好急,你是出了錢,佢地是打工,且是請來幫你修正錯誤的. 他們會好仔細教你點樣改的,如果修改的項目是須要相關文件(如mpf單據...),而你又帶整,你就9成機會當天可以依佢地教你的方式修改,然後交回高院及破署,然後再等一個星期再宣判.

緊記,如果再次都錯,你就要重新再依指示做一次...都好累的.

所以我都好支持各位...找專家搞破產好d
作者: lalaeveryday    時間: 2-2-2010 01:48
本帖最後由 lalaeveryday 於 2010-2-2 01:49 編輯
星期一快D打去破署應點做,你好似依幾天申請,趁D資料未咁快上到去睇你個case.

電話:2867 2448
roy 發表於 2009-3-20 18:55

再推一推先.
我當天都問打電話到破署及高院書記署問"我填錯野一事,應該點搞".................

結果,中焦比佢地點左去高院做" 單方面修正"..又要宣誓..又要浪費錢印" 修正後的 所有文件"...又要交多一份copy到破署,都浪費了我半日時間及60元左右的車費及印刷費.

我見到d個post就想起 破署及 高院d 人當天 點我點到 發皮四的情況...希望如果有人再 和我一樣填錯野, 就唔好再比佢地搵老陳.
作者: hkbankrupt    時間: 2-2-2010 01:58
唔係呀,如果你上庭之前唔改,有可能要再排期上庭,我當日上庭時就有一班人首先叫左出黎排隊,話佢地資料漏左同錯,要同法庭人員再辦手續重新交資料同再排期上庭,所以最好真係搵律師搞....好多你諗唔到都有可能發生....
作者: lalaeveryday    時間: 2-2-2010 02:11
本帖最後由 lalaeveryday 於 2010-2-2 02:17 編輯
唔係呀,如果你上庭之前唔改,有可能要再排期上庭,我當日上庭時就有一班人首先叫左出黎排隊,話佢地資料漏左同錯,要同法庭人員再辦手續重新交資料同再排期上庭,所以最好真係搵律師搞....好多你諗唔到都有可能 ...
hkbankrupt 發表於 2010-2-2 01:58


大老, 我就係其中一個在上庭 前 以為自己好sing目的人. 我其中一個deflect是: 我未經 法官大人同意,自己去高院做單方面修改.( 重點:所有文件一送到高院書記處就只可以等   高院法官  說你錯在那,  說你應該如何修,  而你是無權, 也不可以在法官大人未宣判 你的錯前做任何修改的 ) 而高院的法官是有權不同意你做的任何單方面修改的.(我希望你明白我講d內容的意思)

而我也十分同意,如果自己是有工作及有能力,應該請專人做.
作者: lalaeveryday    時間: 2-2-2010 02:25
唔係呀,如果你上庭之前唔改,有可能要再排期上庭,我當日上庭時就有一班人首先叫左出黎排隊,話佢地資料漏左同錯,要同法庭人員再辦手續重新交資料同再排期上庭,所以最好真係搵律師搞....好多你諗唔到都有可能 ...
hkbankrupt 發表於 2010-2-2 01:58


重有, 破署都有打電話給我 也發了信給我, 說我的申請書有 野填寫錯了. 我是依照破署的要求 打電話到 高院  嘗試 解決問題 ( 此部份就是重點 )

我就是唔知整個程序的 每個人的角色 及 做野方法,結果浪費時間,精神及錢做了d 根本無效果的野. 我重看post 發現d個post,所以不希望以後有人學我一樣,以為依破署的通知及高院的電話中的"5354"的建議去做就可以ok.
作者: pppw    時間: 2-2-2010 08:46
幫手推推先
作者: 301    時間: 2-2-2010 08:54
等法庭主任通知點做啦.

http://www.hkiva.org/bbs/viewthread.php?tid=4216&extra=page%3D7
作者: lalaeveryday    時間: 2-2-2010 20:05
等法庭主任通知點做啦.

http://www.hkiva.org/bbs/viewthr ... &extra=page%3D7
301 發表於 2010-2-2 08:54


我的case是一個好傳統的case. 自己當時  好好好主動且配合 破署的通知電話及信件 去 致電  高院 書記 處及HELPDESK 想在未到破產日前做好修改, 結果是 " 得個吉"

所以我才有深切 感受的, 希望各位  無律師代表申破的人 士, 不要再學我 咁乖仔主動去搞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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