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今朝收到破署電話訊息,即係點解? [打印本頁]

作者: whysodump    時間: 5-8-2024 10:16
標題: 今朝收到破署電話訊息,即係點解?
破產管理署提示: 不出席法院聆訊可能導致呈請被駁回。

債務人須與破產案受託人合作包括出席初次會面、提交周年收入及取得的財產說明書和通知聯絡資料的更改,否則破產期會被延長。(無須回覆)

利申:7月尾自己舉手,9月頭頒令,呢段時間我需要出席法院聆訊嗎?因為佢話唔出席會導致呈請被駁回?
作者: mirror0822    時間: 5-8-2024 11:05
出席頒布破產令。可由律師代出庭。
作者: whysodump    時間: 5-8-2024 11:07
咁係咪只是提我九月頭要出席法庭聆訊?因為我冇搵律師,自己去新貨
作者: whysodump    時間: 5-8-2024 11:08
*自己去申破
作者: mirror0822    時間: 5-8-2024 11:36
咁要你自己出席。只係入庭嗌名舉手就走得。
作者: whysodump    時間: 5-8-2024 12:00
明白,謝謝師兄
作者: 從新做人1000    時間: 5-8-2024 12:31
自己舉手既都會收到,當日準時出席就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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