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破產人已身故, 外判追數 [打印本頁]

作者: alexwong8964    時間: 22-10-2016 20:43
標題: 破產人已身故, 外判追數
我有一些法律問題困擾, 如有人能抽空解答, 真的萬分感激.

背景: 我父親在上兩個星期離世. 而他是一名已破產, 離婚, 曾領取傷殘津貼 ,領綜援和 住在政府分配的長者屋的長者 (63). 而他在離世前已和配偶 (家母) 離婚.  

而我在執拾他屋中的物品時, 發現了有一些法律文件有關 "暫時中止解除破產"的文件.  而信中受託人亦要求我父親 (破產人) 在他入院期間出席上法庭.

而我想問的是有關物業部份的疑問:

受託人信件中有一份物業估價, 而該份物業的估價是當年以父親名下購買, 而因家父嗜賭, 家母提出離婚及以拿回百分之一百的業權作為代還債的條件. 以下是事件的事發先後次序

以父親名下購買物業 --->
轉50%於母親名下(兩年後) --->
家母代還債 (共2次) --->
拿取另外50%物業業權 --->
離婚--->
入醫院 (同時發現再欠債)--->
本人簽不供養父母證明書--->
領傷殘津貼--->
破產 (再欠大約8萬元(2012) --->
領綜援 (滿60歲後)--->
破產期快完 (2016)
收到"暫時中止解除破產"的文件--->
上法庭前入醫院及離世 --->
最後本人發現信件

根據以上情況, 受托人以 "不合理價錢轉讓物業" 的原因提出"暫時中止解除破產", 而同時游說家父與家母商量賣樓還債.

問題 1: 在這種情況下,  我和家母是否可以完全不理會該法律信件?  有否法律責任?

問題 2: 若我不理會該法律信件, 該物業會否被受托人充公?

問題 3: 當中我發現不到家父有代表律師參與, 這是否一件不公平的審訊?

問題 4: 若我自費殮葬費, 那可以用他的MPF 和銀行存款還債後 (支不抵債), 受托人會不會向家母的物業著手?

問題 5: 事件是否應該找律師跟進?

謝謝大家回答



作者: leesai132    時間: 22-10-2016 21:02
伱自己都覺得麻煩拉?使1-2K直接搵特約傾仲好拉,吾慳得架
作者: alexwong8964    時間: 22-10-2016 21:16
我打算葉X登, 佢之前好似赢過 "李C痕 周XX".

唔知得唔得

作者: honey    時間: 22-10-2016 23:23
其實該物業是否已轉名給你媽媽呢?
作者: honey    時間: 22-10-2016 23:26
我十幾年前破產找三姓律師行, 不過佢地整D文件有錯~~  現正因爲要攪廢止破產先發現,攪到好煩, 希望我是個別例子
作者: alexwong8964    時間: 22-10-2016 23:42
honey 發表於 22-10-2016 23:23
其實該物業是否已轉名給你媽媽呢?

係呀, 係離婚前已轉名. 而家係驚佢攪我呀媽層樓
作者: samam2015    時間: 23-10-2016 01:43
alexwong8964 發表於 22-10-2016 23:42
係呀, 係離婚前已轉名. 而家係驚佢攪我呀媽層樓

alex, 我理解唔知有冇錯誤, 如果層樓100%業權離婚前已經轉係你阿媽名下(我推測係用送契形式), 即係轉名之前層樓都未有俾人釘契, 你阿媽係全權擁有該物業, 咁你父親入院後佢再欠債, 咁同你阿媽擁有呢個物業有何關連呢? 除非你阿媽係你父親欠款擔保人則作別論。至於文中所提到受托人以 "不合理價錢轉讓物業" 的原因提出"暫時中止解除破產", 暫時中止解除破產是指你父親, 但佢人都已因病離世, 中止與否都不是一個問題, 佢本人都已經冇業權, 個人覺得受託人冇理據向你阿媽做動作, 你可以考慮諮詢一下6C吧。

作者: Dennis.W    時間: 23-10-2016 10:42
ching 以上問題搵6C 處理好似穩陣D , 呢D真係要專業意見
作者: alexwong8964    時間: 23-10-2016 10:49
而家係怕佢以:

1) 破產人的財產即歸屬破產管理署署長"
2) 由破產人破產當天起計前5年內,曾經送贈他人的資產/物業,即使送了出去根據破產官之申請法庭仍可以命令送贈之轉易無效而由破產官接管物業用以償還破產人所欠債項(即使該物業已售予他人"

以上兩個理由去攪我呀媽層樓

不過我都決定去搵6C.
作者: flypig    時間: 23-10-2016 21:07
呢d野有好多方野要考慮。舉例而言,你媽媽本身入息高嗎?還是100%家庭主婦? 咁根據各種狀況去考慮是否兩公婆夾份資產轉移,定係點。都係要搵律師傾一傾。
作者: bb_q_888    時間: 25-10-2016 17:30
你父母離婚,層樓係私下轉贈?還是經家事法庭離婚時判決。
作者: bb_q_888    時間: 25-10-2016 17:33
始終都係要搵法律意見,但係如果係私下轉贈,就會麻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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