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inha126 於 2009-5-29 12:34 發表 呢o的我就真係唔知道了... 唔敢亂答...= = 只係想話... 您屋企很有 $$$ 呢... 羡煞旁人...= =~~
原帖由 reborn 於 2009-5-30 00:30 發表 如果真係要出國, 預先同負責你個case嘅主任覆一覆保障你自己啲 而我嗰個話去一個月以上就要報!
原帖由 IRENE 於 2009-5-30 00:17 發表 今日去黃x安律師交文件,講到出國問題,佢話出國已經晤需要報,但如果破產處或受託人要接見你,你就要隨傳隨到,多數都係寄信到你的通訊地址同有一個月嘅時間比你喎! ...